一、保险等待期发生意外保险不赔咋办
若保险公司拒绝履行理赔义务之时,作为投保人的您有权采取以下法律手段加以应对:
首先是双方协商解决纷争,您可与专属您的保险公司进行积极沟通并争取达成公正合理的赔偿协议;
其次,若上述方式未能有效地达到预期效果,您便可选择通过仲裁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此种方式是指您可向保险公司所在辖区内的仲裁部门递交相关仲裁申请,而仲裁结论具备普遍的强制执行效力;
最后,若协商及仲裁均未取得理想成果,您仍有权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保险等待期拒赔怎么办
保险公司不给理赔可以保险公司、银保监会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保险公司理赔流程如下:
1、当投保人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负责人先到现场确认事实情况;
2、保险公司需要审核投保人的相关资料,确认理赔义务是否合理;
3、保险公司确认责任方;
4、保险公司会根据情况决定理赔是否生效,如理赔生效一般会在10天内到账,如无效则会告知投保人原因。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保险等待期发生意外保险不赔咋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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