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还赔不赔轮胎
轮胎保险乃一种供选择的附加险项,用以对由于汽车轮胎独立破损引发的财务损失,如因鼓包或爆胎等意外损害进行赔偿。若未有选购轮胎保险,则轮胎之独立损坏无法纳入于汽车保险的保障范畴内,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然而,倘若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及其轮胎与轮毂遭受损失,车损险便可承担相应责任。对于由高温环境、被螺丝钉等异物刺穿等原因引发的爆胎事件,通常均可通过拨打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热线电话,享受免费的紧急救援服务。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二、保险还赔不赔折旧
折旧费是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内的。因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损害赔偿的原则是填平损失,交强险或者第三责任险只针对车辆损失和人身损害进行赔偿,而车辆折旧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只能由肇事司机以及被撞车主双方自行协商。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保险还赔不赔轮胎”,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