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接触交通事故保险赔不赔
事故当事人是否曾接触过对方并非判断交通事故责任归属的唯一标准。即使在某些案例中,一方并未与另一方产生实质性的物理接触,但倘若该方存在明显且重大的违规行为,从而直接引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保险公司仍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理赔。根据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所引发的交通事故,若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负责赔偿。然而,若超出此责任限额,则对于机动车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应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双方均有过错,则应依据各自过错程度的大小,按比例分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无接触交通事故逃逸如何处理
只要是因为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无接触事故也算肇事逃逸。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构成刑事责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无接触交通事故保险赔不赔”,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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