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获得相应解决方案。在此过程中,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步骤:1.提交赔偿申请。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应尽可能保留事发现场,并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地面交通事故还需同时通报交管部门进行处理。2.进行审核确认。针对第三方责任人的赔偿请求,保险公司应对赔偿金额进行严格审核,并依照被保险人所投保的金额履行赔付义务。对于被保险人和第三方私下商议并达成的赔偿数额,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支付。3.制定赔付标准。在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车辆中,车辆损失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额度会受到一定限制,具体表现为,在符合相关规定的赔偿额度范围内,实施绝对免赔。也就是说,保险人只对经过事故鉴定结论认定有责任的被保险人进行部分赔偿。其中,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的免赔比例为20%,主要责任的免赔比例为15%,同等责任的免赔比例为10%,次要责任的免赔比例为5%。因此,即使发生了事故,保险公司也并不一定会全额赔偿。但若投保了不计免赔险种,便可在任何情况下享受到100%的赔偿待遇。4.确定赔付期限。自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之日起,3个月内,被保险人应携带保险单据、事故处理证明文件、事故调解协议书、维修清单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前往保险公司领取赔偿款项。保险公司通常会在10日内支付赔偿款。而赔偿款的领取期限为1年,逾期未领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权利。5.解决争议。若与保险公司产生纠纷且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当事人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申请复核。
可以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事故认定书下来了保险拒赔怎么解决”,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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