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损害赔偿保险公司赔不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首先应当依照交警部门所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责任方及其相应的责任承担方式。您们可以以此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主导,将对方以及其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向当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在此过程中,首先应由对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额度范围内向您们进行赔付;若其赔付金额仍无法满足实际需求,则剩余部分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比例,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具有先行垫付的法律义务。因此,您们可以直接与该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提出索赔请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是什么
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精神损害赔偿保险公司赔不”,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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