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不理赔的药费谁承担
在实际情况中,若属于交通事故类的伤害,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侵权方即事故责任方应负责承担所有赔付责任;而若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损伤,依照我国现行法,一旦用人单位成功参保了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会依照《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诊疗目录》所列项目,对所产生的工伤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处理。
然而,关于超出上述范围之外的工伤医疗费,究竟应当由何人或组织承担,我国法律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部分法院基于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的原则,裁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未能报销的部分;而另一些地方性法院则认为,用人单位已经履行了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本义务,因此,未能报销的部分理应由劳动者自行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保险公司不能倒闭有哪些法律条文
保险公司是不允许倒闭的。保险公司如果因为运营不善,保险公司会选择合并,除此以外中国保监会有权停止此保险公司业务,直到有足够的资金能够使此保险公司再次运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九条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保险公司不理赔的药费谁承担”,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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