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保险纠纷多久起诉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05-29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1、保险的诉讼时效讼时效诉令有效期为三年。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起诉状保险纠纷多久起诉有效

一、民事起诉保险纠纷多久起诉有效

1、有关保险之诉讼时效期限乃法定为三年。

2、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依该等规定执行。

然而,如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已逾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但在特殊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适当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民事起诉状侵权损害赔偿

1、看具体情况。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民事起诉状保险纠纷多久起诉有效”,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4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事起诉状保险纠纷多久起诉有效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3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5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1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6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0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1****04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4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0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1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8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7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1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1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8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5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范文
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起诉状原告:欧—— 男 汉族 19——年——月——日出生 ——县——镇——村——组村民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被告:欧- 男 汉族 19——年——月——日出生 ——县——镇——村——组村民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案由: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请求:(写清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如果合同协议或者借条借据上约定还款日期的,按照合同的约定。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二、民间借贷过了诉讼时效咋办借款到期不还是出借方最担心的事情,不能及时回款有时是借款人没有了偿还能力,有时是借款人有偿还能力而拒绝偿还。那么依法解决借贷纠纷是出借方最后主张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好办法了。如果采用了依法解决借贷纠纷的方式,就一定不要忽略诉讼时效的重要性。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往往有特殊的关系,出借方有时碍于情面或者考虑到借款人的实际困难而没有及时主张债权,严重的甚至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了得到法律保护的机会。民间借贷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出借人对贷款的风险防范不足。出借人贷款时对欠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借款的目的和用途也都缺乏足够的分析。等到还款的时候往往找不到贷款人,这时候该怎么办呢,如果选择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有没有时效限制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被告双方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案由: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金额详细内容;该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等。事实理由:陈述双方之间关系、事发起因、经过、结果;原告认为偿还理由。综上,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具状诉至贵院,诚望判如所请。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签字。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民事起诉状 民间借贷纠纷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纠纷民事状
原告:欧,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县镇村组村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告:欧,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县镇村组村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万元及利息(注:利息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日止。现暂从20年月计算至之日即20年月、按月一分五计息、共元整)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20年月日,被告因需资金周转,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出于帮忙之心,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万元和向他人借的万元共万元整一起借给被告,被告出具了借条一张。借条载明:借现金万元,借期个月,月利息一分五,逾期利息八分。后被告共支付给了原告个月的利息。截止同年月份,被告分三次偿还了原告借款本金万元。此后被告既未向原告支付利息,也未偿还借款本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现在还躲避原告。
原告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被告躲避原告、拒不偿还借款的行为不仅违背诚信、构成违约,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具状诉至贵院,诚望判如所请。
县人民
具状人(签字):
20年月日
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上诉人(一审被告):魏某某,女,1964年月17日出生,汉族,个体,住滨州市区办事处村63号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李某某,女,1978年月29日出生,汉族,住市区路622号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高某某,男,1973年月7日出生,汉族,个体,住市区街建行宿舍
上诉人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区人民2008年7月4日做出的(2008)民二初字第422号民事判决,现提起上诉。
1、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请求二审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将本案发回重审
2、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故意偏袒被上诉人一方
(一)、2007年7月9日,被上诉人李某某与上诉人魏某某签订房屋出租合同,约定由上诉人魏某某出租广场A1-C59房屋给被上诉人李某某使用,租赁期限为2007年7月10日起至2008年7月9日止。自双方签订合同后,该房屋一直由被上诉人李某某使用,并且一审也认定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李某某应当在房租租赁期限届满后将该房屋返还给上诉人魏某某,但自从双方签订合同之后,被上诉人李某某一直使用该房屋,并未将该房屋返还给上诉人魏某某,截止到一审判决做出的2008年7月4日,至双方签订合同的约定期限还差5天,该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在被上诉人李某某使用房屋的一年时间里,该房屋的使用受益权都在李某某手里,李某某也一直在正常经营,并且根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但被上诉人李某某一直未将该房屋返还给上诉人魏某某,其一直在使用收益。并且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律最基本的原则是公平原则,而一审判决上诉人返还被上诉人李某某155000元显然违背了法律的公平原则,在我国无论是侵权法里的侵权责任还是合同法里的违约责任都始终贯穿着法律的一条基本原则,那就是损害填补原则。法律的目的在于弥补因法律所保护的法益受到侵害而遭受的损失,使法益恢复到未被侵害之前的状态。而法律严格禁止当事人因此而获得法外利益,具体到本案中,被上诉人李某某一直使用收益该房屋,并且直到现在也未向上诉人魏某某返还该房屋,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房屋租赁费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对价,而一审判决却对此事实予以不顾,做出错误的判决,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上诉人不服该判决。
(二)、一审判决曲解法律,在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司法的目的之一就是使不确定的法律关系明确化,法律的目的在于定纷止争,并且根据法律的公平原则要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在本案中,被上诉人高某某与上诉人魏某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与魏某某与李某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是基于同一事实而发生的连贯的、不可分割的法律关系,根源还在于被上诉人高某某的无权转租行为,一审判决不能把基于同一事实而发生的不可分割的法律关系人为拆解,假使一审判决正确,它也应当在判令上诉人魏某某返还租赁费的同时判令被上诉人高某某向上诉人魏某某返还租赁费,这才是公平公正的判决。因为被上诉人高某某并非不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也是一审的被告,而一审判决却回避了这个问题,将原本不可分割的法律关系人为拆解,明显的是在故意偏袒被上诉人一方。结合(2007)滨民二初字第364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其并未判决被告高某某承担任何责任,可见一审偏袒高某某的行为更加明显,不能叫人心服。
二、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因程序违法导致实体判决不公。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也就是说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本案一审的立案时间是在2007年的年8月,而做出判决的时间是在2008年7月4日,审理期限长达近一年,并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的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而一审判决在2008年7月4日做出后,直到2009年2月20日才送达给上诉人,整整拖了长达7个月的时间,程序的严重违法,导致判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在上诉人的心目当中荡然无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四款的规定,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影响了案件的正确判决,二审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一审判决严重的程序违法,导致实体判决不公,法律丧失公信力,希望二审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综上,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法法定程序,请求二审依法查明事实,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市中级人民
上诉人:魏某某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4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是什么?
合同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 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内容的各个方面,纠纷内容多种多样,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的方面部会引起纠纷。
10w+浏览
合同事务
继承纠纷民事上诉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继承纠纷民事上诉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上诉人:王××、女、汉、年月日生
被上诉人:××××管理有限公司
上诉人因物业管理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市××区人民20××年月日(20××)××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
1、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2、请求依法判令被上诉人承担
一、二审诉讼费用。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一、被上诉人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直接损害了上诉人的个人权益,上诉人依法有权以个人名义主张相关权利。
4、
二、一审认为上诉人作为一位业主主张此种权利不符合规定,要求上诉人与其他全体业主共同商定主张权利的方式后再主张权利,于法无据。
1、一审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判决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但该条只是规定了业主大会的职责,并未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权利只能由业主大会来主张。而刚刚实施的《物权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根据该条之规定,当共有权受到损害时,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各共有人都有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2、《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是上诉人以个人的名义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其中第一条,
一、
10、明确规定被上诉人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上诉人作为合同的一方,在被上诉人作为合同的另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依法完全有权主张相关权利。被上诉人签订合同时与每个业主单独签订,当其违约时却要求全体业主作为原告共同维权,显然也违背公平合理的民法基本原则。
3、“法无禁止即可行”,从现有法律规定来看,并未规定共有权受到侵犯时共有人不可以单独,那么上诉人就可以单独。况且,若在其他共有人怠于行使权利时,单个共有人不能以自己名义维权的话,那么权利人的利益将如何得到保障 若任由侵权人妄为,那么公平何在 正义何在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上诉,请求依法判决,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人民
20××年××月××日。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64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后房产纠纷民事起诉状
1、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和身份号码。2、说明诉讼请求,包括想离婚、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等等。3、说明起诉的事实与理由,包括离婚的理由等等。4、签上您的名字,写上具体的日期。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合伙纠纷民事上诉状A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合伙纠纷民事上诉状A问题解答如下, 上诉人:王××、女、汉、年月日生
被上诉人:××××管理有限公司
上诉人因物业管理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市××区人民20××年月日(20××)××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
1、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2、请求依法判令被上诉人承担
一、二审诉讼费用。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一、被上诉人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直接损害了上诉人的个人权益,上诉人依法有权以个人名义主张相关权利。
4、
二、一审认为上诉人作为一位业主主张此种权利不符合规定,要求上诉人与其他全体业主共同商定主张权利的方式后再主张权利,于法无据。
1、一审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判决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但该条只是规定了业主大会的职责,并未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权利只能由业主大会来主张。而刚刚实施的《物权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根据该条之规定,当共有权受到损害时,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各共有人都有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2、《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是上诉人以个人的名义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其中第一条,
一、
10、明确规定被上诉人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上诉人作为合同的一方,在被上诉人作为合同的另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依法完全有权主张相关权利。被上诉人签订合同时与每个业主单独签订,当其违约时却要求全体业主作为原告共同维权,显然也违背公平合理的民法基本原则。
3、“法无禁止即可行”,从现有法律规定来看,并未规定共有权受到侵犯时共有人不可以单独,那么上诉人就可以单独。况且,若在其他共有人怠于行使权利时,单个共有人不能以自己名义维权的话,那么权利人的利益将如何得到保障 若任由侵权人妄为,那么公平何在 正义何在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上诉,请求依法判决,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人民
20××年××月××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4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起诉状怎么写
起诉状:原告:__;女;__年__月__日生;身份证:__;住址:__;被告:__;男;__年__月__日生;身份证:__;住址:__;诉讼请求:__;此致__人民法院;具状人:__;__年__月__日。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工程款纠纷,民事上诉状怎么写,工程款纠纷的起诉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原告:市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职务执行董事 地址:忻府区解原工业园区 被告:中化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职务董事长 住址:省太原市街 邮政编码:0300 联系电话:0351-6 被告:中化建集团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 负责人:王项目经理 住址:县孙家沟乡 1、判决被告支付混凝土工程欠款945958.75元 2、判决被告支付所欠款项从欠款之日至2021年1月11日的违约金75676元 3、判决被告支付从2021年1月12日至付清所有欠款时的违约金 4、诉讼费、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中化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高山水地招待所工程并成立项目部具体负责工,2021年10月14日中化建集团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与原告签订《保德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书》,约定由原告在该工程中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之后原告按合同约定按质按量完成了供应。截止2021年9月11日被告中化建集团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工程款945958.75元,但至今被告未支付该款项。 合同约定:“甲方在乙方供货3日前应先付总额70的备料款,批量供应后办理结算付款,并付款到总额的95,留5尾款在乙方将本批量28d砼强度报告提供给甲方进付清。”原告施工结束达到付款条件后,被告与原告对帐并与原告签订《对帐单》明确欠款情况,但至今仍拖欠巨款不付。此为本案事实,原告唯有诉讼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第十八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由于所约定的每日1的计息数字偏高,故原告请求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违约金,以示公平。 由于被告拖欠巨额工程款不付导致原告经营极大困难,濒临绝境,靠借高利贷周转,据此原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提讼,请秉公办理。 原告:市混凝土有限公司 时间:。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64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家的土地和别人有了矛盾,出现了很大的问题纠纷,现在要解决了,民法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
[律师回复] 在我国法律中对于民事和刑事的诉讼时效有规定的,在民事纠纷中,合同的纠纷是很常见的也是民事诉讼一个大类。那么民法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主要的合同纠纷有哪些?
一、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
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合同纠纷的主要类型
(一)无效合同纠纷和有效合同纠纷
这是从合同的效力角度来对合同纠纷进行的划分。
1、无效合同纠纷
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如合同无效后,合同当事人因各自返还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发生的纠纷,合同无效责任应由何方承担,承担多少之纠纷等等。
2 、有效合同纠纷
是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合同纠纷为有效合同纠纷。
(二)口头合同纠纷和书面合同纠纷
这是从合同的形式角度来对合同进行的划分。
1、 口头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口头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口头合同虽然简便易行,但因为没有书面的证据,所以,一旦发生纠纷是不易获得解决的。口头合同多是即时清洁的合同,一般来说,发生纠纷的情况较少。
2、书面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书面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合同纠纷是书面合同纠纷。这与书面合同应用之广泛分不开的,解决书面合同纠纷的依据是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书或确认书,以及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来往函件等。故要求合同当事人注意保存所有的与合同有关的书面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举证,此外,有时在一项合同履行过程中,既有因书面协议引起的纠纷,也有因口头协议引起的纠纷,口头协议除非有证据证明,否则法律是不承认其效力的。
(三)国内合同纠纷和涉外合同纠纷
这是从合同是否具有涉外因素来划分合同种类的。
、 国内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国内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国内合同纠份不具有涉外因素,解决纠纷来说,单纯从程序角度要容易得多。
2 、涉外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涉外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涉外合同纠纷因为具有涉外因素,解决纠纷时要比国内合同困难得多。所谓涉外因素,是指合同主体一方是外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法律关系发生在国外,合同标的位于国外等。解决涉外合同纠纷时,往往会涉及到法律适用问题.合同语言问题,解决纠纷地点问题等等。甚至纠纷解决后的执行间题也很复杂,所以,应尽量避免在涉外合同上发生纠纷。
(四)有名合同纠纷和无名合同纠纷
这是从合同名称是否法定角度来对合同进行划分。合同法具体规定名称的合同为有名合同,其他合同则为无名合同。
1、有名合同纠纷
从合同法规定来看,有名合同纠纷主要有以下15种:
(1)买卖合同纠纷,包括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纠纷,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纠纷,国
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等。
(2)供用电合同纠纷,包括供用电、气、水、热力等合同纠纷。
(3)赠与合同纠纷,包括馈赠合同纠纷、遗赠合同纠纷等。
(4)借款合同纠纷,包括各类长短期限的民间或商业借款合同纠纷。
(5)租赁合同纠纷。
(6)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含融资租赁关系中买卖合同纠纷。
(7)承损合同纠纷,包括来料加工合同纠纷,来件加工合同纠纷,补偿贸易合
同纠纷等。
(8)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建设勘察设计合同纠纷.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纠纷等。
(9)运输合同纠纷.包括水路、铁路、陆路、航空运输合同纠纷。
(10)技术合同纠纷,包括技术开发(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技术转让(专利技术转让和非专利技术转让、专利技术实施许可)合同纠纷,技术咨询合同纠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等。
(11)保管合同纠纷。
(12)仓储合同纠纷。
(13)委托合同纠纷。
(14)行纪合同纠纷。
(15)居问合同纠纷。
2、无名合同纠纷
除了(合同法gt;规定的15种合同外,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合同,它们分别受到不同的法律、法规所调整。这些合同争议也届于合同纠纷之列.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台同纠纷。
(1)保险合同纠纷,包括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人寿保险合同纠纷等。
(2)担保合同纠纷,包括保证合同纠纷、抵押合同纠纷,质押合同纠纷,留置合同纠纷等。
(3)房地产合同纠纷,包括房地产买卖、租赁合同纠纷,土地位用权转让合同纠纷等。
(4)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包括农村承包经营合同等。
(5)劳动合同纠纷,包括雇佣合同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涉外劳务合同纠纷等。
(6)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包括专利合同纠纷、商标合同纠纷,著作权合同纠纷等。
(7)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中外合作企业合同纠纷、中外合作勘探开发白然资源合同纠纷等。
(8)台伙合同纠纷,含隐名合伙合同纠纷。
(9)其他合同纠纷,如固培训合同、票据贴现合同、储蓄合同、影视合同、广告合同等引起的合同纠纷。
(五)标准合同纠纷和非标准合同纠纷
这是从合同条款是否标准化的角度来划分合同纠约纳。
、标准合同纠纷
是指固合同中的标准条款而引起的争议。标准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对于因对标准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标准条款一方的解释。法律对因标准合同纠纷的解决的规定主要从保护被动接受标准合同一方的角度出发的。
2、非标准合同纠纷
除标准合同之外的所有合同纠纷均为非标准合同纠纷。除上述五种划分合同纠纷的方法外,还有从其他角度进行划分的,如可划分为合同订立纠纷、合同履行纠纷、合同变更纠纷、合同转让纠纷、合同终止纠纷等等。
我之前跟朋友借了一笔钱,因为还钱的问题发生了纠纷。他要让我还很高的利息。我不想还,现在发生了纠纷,想要上诉,不知道民间借贷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请求保护民事财产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制度。借款合同是典型的债权合同,其必然涉及诉讼时效。在我国诉讼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权利人仍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权利人已丧失了胜诉权,除非义务人自动履行义务。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超过诉讼时效的2年期限,当事人才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如无法律规定可以延长诉讼时效的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应在查明诉讼时效确已届满的事实后,依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诉讼时效一般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一、诉讼时效中止和诉讼时效中断的区分: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诉讼时效进行中,出现了法定事由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而使诉讼时效暂时停止的计算,待事由消除后,在继续计算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认定为因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中止。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发生阻碍时效继续计算,致使以前经过的时效归于无效,从中断之时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再次中断。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调处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期间即重新起算;如调处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所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期限届满时重新起算。
  
二、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
  
1、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一种持续的状态,导致中止的事由是当事人意志意外的事实;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是因为当事人自己的行为导致。
  
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在诉讼时效中的任何阶段发生。
  
3、诉讼时效中止对于任何人都有效力,而诉讼时效中断只针对当事人双方有效力。
  我国《民法通则》确立了两种诉讼时效制度,即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制度。一般诉讼时效制度为2年。特殊的短期诉讼时效为1年,长期诉讼时效为20年。民间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制度一般适用2年的一般时效制度,当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金融保险 > 保险理赔 > 民事起诉状保险纠纷多久起诉有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