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金保险可以逃避债务纠纷吗
任何形式的年金保险并无规避债务的功效,若当事人遭遇债务困扰,司法机关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封或冻结其名下的保险单据。
根据现行的法律条文,人身保险产品所包含之财产性权益,诸如根据保险合同之规定可享领的生存保险金、投资所得的红利以及退保后的现金价值等,均视为被执行人所有,司法机关有权对此类权益进行强制执行。
然而,年金保险的核心价值在于财富传承,当投保人购买年金保险后,被保险人在达到特定年龄时便可领取年金生存保险,且许多年金保险还附带有万能账户条款,使得生存金得以在该账户内以复利方式不断增值。
此外,投保人亦可额外对万能账户进行投资操作。
《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保险合同双方应当履行合同义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二、年金保险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年金险保单涉及两部分的资产,第一是保单本身的现金价值,另一部分是年金险每年给的生存金。
年金险保单究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就要看这两部分资产的归属,以及年金险保费的来源。
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年金险保单,无论是给自己投保,还是夫妻互保;
那么该保单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的话,保单现金价值以及已经获得的年金应予以分割。
第二种情况:婚后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为自己购买的年金险保单,属于个人财产,如离婚,保单现金价值不予分割;
结婚后领取的年金险保险金不超过原保费的情况下,该部分年金险保险金仍属于婚后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年金保险可以逃避债务纠纷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