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保险可以逃避债务纠纷吗

最新修订 | 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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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任何年金保险都没有避债功能,如果投保人出现了债务问题,法院是可以依法冻结其保单的。 根据相关规定,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包括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可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分红、退保现金价值等,都属于被执行人,法院可以执行。 年金险最重要的是财富传承,投保年金保险之后,被保险人到了一定的年龄就可以领取年金生存保险,并且不少年金保险都附加了万能账户条款,不仅生存金可以在万能账户中复利增值,投保人还可以另外对万能账户进行投资。
年金保险可以逃避债务纠纷吗

一、年金保险可以逃避债务纠纷

任何形式的年金保险并无规避债务的功效,若当事人遭遇债务困扰,司法机关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封或冻结其名下的保险单据。

根据现行的法律条文,人身保险产品所包含之财产性权益,诸如根据保险合同之规定可享领的生存保险金、投资所得的红利以及退保后的现金价值等,均视为被执行人所有,司法机关有权对此类权益进行强制执行

然而,年金保险的核心价值在于财富传承,当投保人购买年金保险后,被保险人在达到特定年龄时便可领取年金生存保险,且许多年金保险还附带有万能账户条款,使得生存金得以在该账户内以复利方式不断增值。

此外,投保人亦可额外对万能账户进行投资操作。

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保险合同双方应当履行合同义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二、年金保险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年金险保单涉及两部分的资产,第一是保单本身的现金价值,另一部分是年金险每年给的生存金。

年金险保单究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就要看这两部分资产的归属,以及年金险保费的来源。

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年金险保单,无论是给自己投保,还是夫妻互保;

那么该保单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的话,保单现金价值以及已经获得的年金应予以分割。

第二种情况:婚后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为自己购买的年金险保单,属于个人财产,如离婚,保单现金价值不予分割;

结婚后领取的年金险保险金不超过原保费的情况下,该部分年金险保险金仍属于婚后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年金保险可以逃避债务纠纷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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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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