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汽车撞击他人致伤时,保险公司需要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受害者所需支付的必要医疗费用进行赔偿。
然而,对于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并不愿意负担医疗费用。关于医疗费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首先应依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据,并结合病历记录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加以确认。
然后根据这些资料确定医疗费的赔偿金额,该金额需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之前实际发生的数额为准。
此外,如果受害者需要进行器官功能恢复训练以达到康复效果,或者需要进行适当的整容手术以及其他后续治疗,那么他们有权在实际发生这些费用之后再行提起诉讼。但是,如果有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明确指出某项费用必然会产生,那么保险公司也应当将其纳入已发生的医疗费中一并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人身保险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受益人。
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当给付他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在被保险人死亡后,他的人身保险金则应作为死者的遗产处理。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人身保险会不会不赔医疗费”,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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