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企员工可以做私企股东吗
国有企业职员具备在私营企业持股的资格。
然而,对于政府机关公务员进行此项活动则存在一定制约,然而对于普通企业职员却并无相关限制,除非您与企业签署的劳动合约中有明确规定。
换句话说,国家公务员不得在私营企业进行投资。
一般而言,国有企业内部具有行政编制的职工则被严格禁止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另外一种情况是,尽管国有企业职员在法律层面上被赋予了从事商业经营的权利,但大多数企业会在劳动合约中附注一条,即在劳动雇佣期间禁止参与任何非本公司业务范畴内的商业盈利性活动。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二、国企员工判拘役后可否不开除
国企职工被判拘役后不一定要被开除,但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可以开除员工。拘役属于刑罚,企业是可以开除员工的。
一、按法律规定,作为国企人员,如果是劳动合同关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公务员性质工作人员,由于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所以用人单位是有权开除你的。如果是事业编制人员,判处徒刑才会开除公职,缓刑不会,公务员只要是刑罚就要开除公职。
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国企员工可以做私企股东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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