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离婚法官真的会问孩子意见吗
1.探讨当事人的基本素质。
这包括但不仅限于夫妇俩各自所处的职业领域、工作环境,其金钱收益、物质生活状况、受教育程度,以及个人个性、道德修饰等比较多维度的内容。
即使夫妇双方的基本状况,如工资收入、学历水平等人财状况相差不多,也不能在法律层面上进一步认定无差异存在;
2.关于父母双方各自的基本素质。
在众多情况下,真正负责满足孩子日常需求和关注孩子身心发展的实际上并非婚姻中的任意一方,特别是对于正在接受学前教育的幼童而言,他们更多地依赖于父母其中一方的照顾。
因此,了解过往的家庭生活状态,分析长期在家庭生活中承担看护任务的父母们的看法及身心得状态,通常都会成为衡量儿童监护权归属的重要因素之一;
3.获取有关儿童生活环境状况的证据材料。
处理离婚案件中有关子女抚养问题的核心原则在于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稳定环境不受破坏。
假设两方家长决定离婚,但如若其中某一方能够确保孩子与离学校较近、生活环境更为成熟优越的家居住宅相连,那么这将无疑为儿童提供更有利于学习和生活成长的环境,这样的话,这位家长获得孩子监护权的机会有望相对较大;
4.倾听并法院在审理抚养权问题时,都会积极聆听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所表达的真实意愿,并通过记录做出客观公正的备案。
所以在办理离婚程序之前乃至过程之中,做好子女的心理疏导工作,让孩子对此事持有积极主动的态度,愿意跟随自己一同生活成长,实在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父母离婚给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予以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父母离婚法官真的会问孩子意见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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