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可以商业贷和公积金一起贷吗

最新修订 | 2024-05-30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购买房产时,可以同时利用商业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进行融资。申请流程包括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准备相关贷款材料,经银行审核批准后,填写申请表并签署组合贷款合同。最后,各贷款机构发放贷款,借款人需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公积金制度旨在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依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买房可以商业贷和公积金一起贷吗

一、买房可以商业贷公积金一起贷吗

同时利用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进行融资?

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之申请流程指南:

首先,您需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交关于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申请函。

其次,依照银行的详细要求,准备完备相关贷款所需文件材料。

在经得银行贷款审核批准之后,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为您填制《委托调查通知单》,以便后续调查工作的进行。

随后,您需要亲自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以示对自身贷款意愿的确切表达。

然后,您将与公积金中心以及对应的商业贷款机构签署严谨的组合贷款合同。

最后,各贷款机构将根据协议约定向您发放住房贷款

期间,您需要按时足额偿付包括政策性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在内的所有商业性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的本金及利息。

公积金制度作为中国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进程中的重要举措,由国家、集体以及个人这三个层面共同承担责任,致力于解决广大职工的住房问题。

住房公积金则主要涵盖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各类类型的城镇企业以及事业单位中的在职人员所缴纳的长期住房储蓄金。

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所有依法办理缴纳公积金业务的员工都拥有享受该类贷款的合法权益,均可以依据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法律法规,提交申请并接受审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买房可以写未成年小孩的名字吗

房产证能写未成年子女的名字,视为父母对其的赠与。但是如果只写未成年子女的名字,那么房款需一次性付清。

一、在房产证上写未成年子女的名字,应当由其监护人(如父母)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如出生证明、户口本等;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二、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可以商业贷和公积金一起贷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3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买房可以商业贷和公积金一起贷吗
一键咨询
  • 154****68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7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7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3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4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0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4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0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5****57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5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7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2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2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7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7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买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区别有什么?
买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区别从购房限制上来看,公积金贷款是不能购买商业住房的,比如办公楼、店面商铺、车库车位、这些都没办法用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就放宽很多了,任何一种房产都能够向银行提出申请贷款,比较灵活。另外公积金贷款的利率相对较低些。
10w+浏览
开发商面积欺骗,开发商面积欺诈,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一、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面积欺诈的手法有哪些房屋面积欺诈是开发商欺诈的手段之一,那么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面积欺诈的手法有哪些
1、增加每套住宅应分摊的公用面积,将不应计入每套销售面积的部分计入销售面积;
2、以建筑面积计价,承诺一个较高的使用系数但又不把使用系数写入合同,在实际交付时,使用系数大打折扣;
3、以使用面积计价时,混淆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区别,扩大使用面积的概念;
4、利用购房者无法确切测量、无法确知整栋楼建筑面积的弱点,故意小幅度夸大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在有关部门实地测量后,因差额较小,不再重新结算差价。还有一种欺诈行为表现为在预售期房时,以相对小的暂定面积、相对小的总价引诱购房者,要求购房者预付房款,并约定建成后比预售面积增加10%或更多,购房者却又无由退房,只能多付房价款,从而达到开发商增加销售量的目的。
二、开发商房屋面积欺诈怎么办,开发商面积欺诈怎么赔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开发商存在面积欺诈的行为,构成商品房违约。根据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房地产公司交付的房屋严重缩水的情况下,购房者既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上述司法解释规定赔偿损失。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53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商品房面积开发商面积欺诈怎么办,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一、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面积欺诈的手法有哪些房屋面积欺诈是开发商欺诈的手段之一,那么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面积欺诈的手法有哪些
1、增加每套住宅应分摊的公用面积,将不应计入每套销售面积的部分计入销售面积;
2、以建筑面积计价,承诺一个较高的使用系数但又不把使用系数写入合同,在实际交付时,使用系数大打折扣;
3、以使用面积计价时,混淆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区别,扩大使用面积的概念;
4、利用购房者无法确切测量、无法确知整栋楼建筑面积的弱点,故意小幅度夸大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在有关部门实地测量后,因差额较小,不再重新结算差价。还有一种欺诈行为表现为在预售期房时,以相对小的暂定面积、相对小的总价引诱购房者,要求购房者预付房款,并约定建成后比预售面积增加10%或更多,购房者却又无由退房,只能多付房价款,从而达到开发商增加销售量的目的。
二、开发商房屋面积欺诈怎么办,开发商面积欺诈怎么赔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开发商存在面积欺诈的行为,构成商品房违约。根据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房地产公司交付的房屋严重缩水的情况下,购房者既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上述司法解释规定赔偿损失。
商品房面积欺诈案件,开发商面积欺诈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面积欺诈的手法有哪些房屋面积欺诈是开发商欺诈的手段之一,那么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面积欺诈的手法有哪些
1、增加每套住宅应分摊的公用面积,将不应计入每套销售面积的部分计入销售面积;
2、以建筑面积计价,承诺一个较高的使用系数但又不把使用系数写入合同,在实际交付时,使用系数大打折扣;
3、以使用面积计价时,混淆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区别,扩大使用面积的概念;
4、利用购房者无法确切测量、无法确知整栋楼建筑面积的弱点,故意小幅度夸大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在有关部门实地测量后,因差额较小,不再重新结算差价。还有一种欺诈行为表现为在预售期房时,以相对小的暂定面积、相对小的总价引诱购房者,要求购房者预付房款,并约定建成后比预售面积增加10%或更多,购房者却又无由退房,只能多付房价款,从而达到开发商增加销售量的目的。
二、开发商房屋面积欺诈怎么办,开发商面积欺诈怎么赔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开发商存在面积欺诈的行为,构成商品房违约。根据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房地产公司交付的房屋严重缩水的情况下,购房者既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上述司法解释规定赔偿损失。
商品房面积缩水怎么办,商品房面积缩水该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当我们买好了房子,却在交房后发现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合同上面约定的面积存在误差时该怎么办呢
首先应当明确一个概念,即面积误差比,面积误差比等于产权登记面积减去合同约定面积后的值,与合同约定面积的百分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商品房发生面积误差时,如当事人之间无其他约定,应当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开发商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一般为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3、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3、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买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区别有哪些?
一些人在买房子的时候,可能不知道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的区别,那我觉得有必要,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买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区别有哪些?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这二者的区别主要是贷款利率不同还有贷款机构也不同。具体的我们一起来看下文。
10w+浏览
消费者商店积分卡纠纷怎么处理,消费者商场积分卡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消费者商场积分卡纠纷如何处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1、本法说的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纠纷的解决途径,不包括消费者侵犯经营者权益引起的纠纷,如拖欠装修款、婚宴款,盗窃超市商品,摔坏餐馆餐具,损坏公共设施,侵犯经营者权益的纠纷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范围。 2、协商 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的方式有5种,首选是与经营者协商。如:买了一台电脑,不满意,想退货,首先找商家或者厂家协商,协商不成再寻求其他解决途径。 3、调解 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找一个中间人从中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不是必须程序。消费者可以选择调解,也可以不选择调解直接选择投诉或者。调解人必须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旧法调解人只能是消费者协会,修正案改为调解人可以是消费者协会,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可以是摊位的出租人,居民、村民调解委员会、街道、乡镇基层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其他组织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不得找讨债公司、等非法组织解决纠纷。 4、投诉 即请求政府有关部门予以裁决。 政府有关部门依纠纷的内容决定,可以是工商局、卫生局、文化局、质量监督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 旧法此处称“申诉”,因“申诉”一次在《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中有特定的含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将“申诉”改为“投诉”。 5、仲裁 仲裁是一种解决民事商事纠纷的程序。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批准成立的机构,由各方面的专家组成。仲裁的优点一裁终结,速度快、效率高,仲裁的缺点是必须争议双方达成书面协议选择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达不成协议的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且请专家的费用较高,不适于小的纠纷。 6、诉讼 由消费者向,要求作出裁决。
商业贷款代扣公积金可以代扣吗,商业贷款代扣公积金
[律师回复] 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步奏:
1、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个人,有三种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方式可供选择:
2、客户可先自筹资金把原银行贷款结清,原房产撤销抵押,重新办理抵押后,公积金中心放款至客户存款账户。
3、客户交纳保证金,用本人或配偶或其直系亲属的另一套房子做抵押,公积金中心可放款给客户,等客户还清原贷款后,退还保证金。
4、客户可找一家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垫资还清客户原贷款,客户缴纳垫资费和保证金,担保人提供阶段性担保,抵押落实后公积金中心放款,退还客户保证金。
公积金贷款条件
1、首先你工作的单位给你上了公积金,那么你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
2、公积金需缴存12个月以上,时间和缴存额必须满12个月
3.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4.不是未成年人贷款 需要的相关手续,你只需要准备:
1、你的公积金帐号;
2、单位的公积金帐号;
3、月缴存额;
4、缴存比例;
5、公积金缴存地点。
注意事项
购房者申请的新的贷款期限,必须在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期限以内,最长不超过原“商贷”剩余的贷款期限。如果是部分转贷的话,剩余部分商业贷款期限应当与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致。另外若公积金缴存地与贷款房屋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申请人要向贷款房屋所在地管理中心提出异地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3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买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买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商业住房贷款能转公积金贷款吗,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中心2009年7月1日出台的;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含申请人及配偶)三份、申请人配偶个人信用良好;四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1、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或经原贷款银行或开发商盖章的三份复印件; 4,现在一直在执行.申请人原商业住房贷款必须是“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确认是否符合转贷条件,还需准备以下材料; 5.共有产权人签署共同债务人声明。4、评估报告三份。办理程序。三: 1,然后在原商业贷款还清一个月内:1,不得变更借款人.申请人、辅助材料一有共有产权人的;五购房合同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2,确认是否符合条件.共有产权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申请人需要持夫妻双方身份证、累计间断不超过三个月)、抵押人的身份和户口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4; 2.在办理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共有产权人个人信用报告一份二以他处房抵押的;八所购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未抵押或已解除抵押)原件及三份复印件,持准备齐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2。四、申请材料一《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三份、购房合同和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重要提示。一、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申请人必须确定和了解的重要事项 1.申请人在确定并完成上述事项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转公积金贷款咨询记录单》.抵押人身份户口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三申请人及配偶;六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及三份复印件;七商业贷款还清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无不良记录; 3,并于一个月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第三人房产作贷款抵押的(第三人需到现场签字).住房组合贷款不办理转住房公积金贷款;3,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二。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办理职工住房组合贷款; 2.申请人须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原所购房的房地产开发手续齐全且符合销售规定,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三份复印件.抵押人声明三份.没有住房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共有产权人身份和户口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3,还要增加以下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填写转贷咨询记录单。符合转贷条件的,需要由申请人先自筹资金还清商业贷款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买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区别是什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买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区别是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公积金商贷组合贷款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业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方式
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是将购房者原来买房时办理的商业贷款,转成新的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
要完成“商贷”转“组合贷”,需要符合8项条件:
1、借款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并且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至申请贷款之月前两年不欠缴(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入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6、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7、借款申请人已领取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8、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虽然“商转公”从利率的数字本身来看,优惠了不少,但也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办理“商转公”。业内人士表示,这还需要看贷款人自身的具体情况:如果在贷款金额较高的情况下,“商转公”可以节省一大笔利息;反之,贷款少、年限短就不够划算。这是因为办理“商转公”一方面会耗费时间成本;另一方面,此种情况下,商贷所付利息与扣除手续费后的公积金利息相差不太大。
另外,这位人士还提醒,商业贷款转换组合贷款业务办理成功后,会造成转贷职工商业贷款次数增加,可能造成今后银行政策调控导致无法再次办理商业贷款,市民办理转贷还需斟酌。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53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3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买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区别是什么
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贷款所需要承担的利率不同、贷款对象的要求条件不同、贷款的最高额度不同、贷款的流程不一样,所以有购买公积金的在购房的时候选择公积金贷款是非常划算的,如果没有公积金的话就只能选择商业贷款了。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公积金贷款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已经转到公积金中心
[律师回复] 商转公贷款目前有两种办理方式,一种是先还后贷方式,另一种是以贷冲贷方式。先还后贷方式是指已办理商贷的职工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中心同意后,职工以自筹资金还清商贷并办理担保手续后,中心再发放商转公贷款。
1、 贷款人在申请前向受托银行所属的各经办支行咨询转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及办理程序,并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同时准备相关证件。
2、 受托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并审贷款人提交的贷款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填写的规范性,确保各类文件上的签名真实有效。
3、贷款人初审通过的,由银行工作人员通知其持相关资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4、贷款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将转公积金贷款的差额资金补齐至原商业贷款约定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
5、贷款银行工作人员在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贷款人抵押物、担保、预存差额资金等信息。
6、受托银行复审人员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对贷款人提交的贷款资料进行复审。
7、终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依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放款通知单,进行贷款的发放,并将转公积金贷款资金和预存差额资金划转至原商贷账户中,结清原商贷。
8、贷款银行在贷款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配合担保公司办理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原商业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并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53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在公积金备案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为什么开发商要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呢 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很低,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3.25,远低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据测算,一笔额度100万元、期限20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节省利息支出20万元以上,职工购房负担能有效减轻。
此外,由于资金回笼周期长,这会间接损害开发商等主体的利益,所以唯利是图的开发商不愿意让买房人公积金贷款。
《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由住建部等四部门下发,叫停了开发商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要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第七条
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及时查处损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问题。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要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买房可以商业贷和公积金一起贷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