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得了重大疾病公司可以辞退吗

最新修订 | 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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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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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员工罹患严重疾病时,企业在其病休期间和医疗期限内不得解雇。医疗期结束后,若员工无法胜任工作,企业可合法解雇但需支付经济赔偿金和医疗补贴。医疗期限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违反规定解雇需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得了重大疾病公司可以辞退吗

一、员工得了重大疾病公司可以辞退吗

关于员工罹患重疾后,其雇主能否予以解雇,须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首先,若患者正处于病休期间,且在此期间尚未度过医疗期限则雇主不得对其实施解聘行为。

雇主方面强制性地解除与雇员之间的劳动协议属非法行为,患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救济,并主张雇主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及医疗补贴。

其次,假设劳动者已过医疗期限,雇主是有权利由于其病情导致无法胜任本职工作而对其做出解雇决定,雇主此种行为属于合法解除,然而雇主仍需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以及医疗补贴。

另外,企业中如有职工因其疾病原因或者非因公负伤而无法继续工作需要治疗时,根据该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与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雇主应给予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不等的医疗期限(具体规定如下):

(1)实际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下,且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未达到五年者,医疗期限为三个月;而工作年限超过五年者,医疗期限延长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五年内的,医疗期限延长为六个月;工作年限在五年至十年之间的,医疗期限延长为九个月;工作年限在十年至十五年间的,医疗期限延长为十二个月;工作年限在十五年至二十年之间的,医疗期限延长为十八个月;工作年限在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限延长为二十四个月。

关于雇主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解聘员工所需承担的补偿责任,理论参考标准如下:

1.对于经济补偿部分,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所从事工作年限的长短,每满一年即按照当地基本工资标准向当事人发放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2.劳动者工作年限若超出六个月但不满一整年的,按照当地雇佣关系中的一整年进行计算;

3.劳动者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内的,雇主需按照当地雇佣关系中的半个月的薪资金标准向当事人发放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员工得了癌症劳动法怎样处理

员工得了癌症,《劳动法》的处理办法是如果该员工还在医疗期内的,单位不能以裁员或者无过错性辞退等方式来与员工解约;如果医疗期满,员工不适应原工作或者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本人,且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员工得了重大疾病公司可以辞退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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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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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5、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4)《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6)《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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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全额计发,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之和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全额计发,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之和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全额计发,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之和按9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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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员工患有严重疾病急辞工工资怎么结算?
[律师回复]
1.公司没有侵犯自己的利益,自行提出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提前30天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申请辞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是维护我们个人利益的前提,辞职后可以获得劳动合同内的工资,也就是自己停止工作的前一天的工资都能拿到。
2.个人擅自离职。如果我们没有向公司提出任何辞职申请而擅自离职,不但得不到经济补偿,甚至有可能要赔偿用人单位因你的离职造成的损失,所以,建议大家辞职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辞职申请,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该疾病是否为职业病,如果是职业病,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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