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侦查阶段内,犯罪嫌疑人均可能获得符合法定条件的取保候审批准。
依据相关法规条文之规定,公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司法机关皆拥有权利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同时,在此程序方面还有不同的形式体现,例如:
1.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有权自行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2.既可以是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聘请的辩护律师提出申请,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请,进而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由此可见,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司法机关。一旦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负责执行该措施的办案人员须填写《取保候审决定书》与《取保候审通知书》,经过各部门负责人对文件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最终交由主管领导签发通过,才算正式生效。接下来,承办人员需要向犯罪嫌疑人、被指控人及担保人分别传达《取保候审决定书》,详细告知他们各自需遵循的规定及应尽的责任,违反相应规定与责任时应当承受的法律后果等信息,并要求他们签署保证书并留下签名或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侦查阶段拘留最多多长时间
(一)一般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
(二)特殊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
主要情况有: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侦查阶段如何申请取保候审”,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