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用并无法通过有效的遗嘱继承方式获得,该项费用乃是用于处理逝者丧葬事宜过程中所产生之相关开支,通常包含将遗体运往殡仪馆、火化以及办理告别仪式等所需的费用,同时还可能涉及到购置骨灰盒、储存骨灰等相关费用。由于丧葬费用并非属于逝者个人的财物,故逝者自然无法对此类费用加以支配及处置。若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超出了用人单位所承诺的金额,那么超出部分将不得从死亡抚恤金中予以抵扣。对于剩余的丧葬费用,可参考遗产继承的规则及程序来处理,但在此过程中必须优先考虑那些因赖以逝者为生且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未成年后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有遗嘱的房子如何继承过户
因为遗嘱继承房产,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过户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2、遗嘱,遗嘱中应当有对遗产明确的分配方式,指定继承人继承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房产。
3、房产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证明。最直接的证明就是被继承人持有过户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如果被继承人购买该房产的时间较早,可能其购房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尚未合一,这种情况需要同时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4、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该房产的声明,或者继承权公证书,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拟继承该房产的当事人拥有该房产继承权的生效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如何领取丧脏费”,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