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假招聘去哪个部门投诉
1.在面对用人单位可能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情况下,任何个人,有权以电话、书面信函以及来访等多种方式,向当地劳工权利监察机构报告此种不利活动。
2.任何举报人必须清晰提供被举报的用人单位的名称、具体的办公地址、洽谈业务所用的电话联系号码,以及相关的涉嫌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情況。
3.对于接受到的举报案件,劳务'监察机构需要首先进行初步审核评估,对其确有违法事实存在的情况,应当立即立案调查。自立案之日算起,劳工'监察机构需在60日之内完成对该案件的所有调查工作并给与相应结案。而对于在某种程度上不属于劳工'监察受理范围内的举报事件,劳工'监察机构将会按照规定将其移交至有权限处理此类事件的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全市各地的劳工'监察机构都会接收并处理有关举报事件。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二、虚假招聘违法吗
虚假招聘违法。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
(二)扣押被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四)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
(六)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用人单位违反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国家禁止使用童工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用人单位违反第十四条第(一)、(五)、(六)项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虚假招聘去哪个部门投诉”,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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