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家属赶回来的车费谁承担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向伤员支付合理赔偿款的责任通常会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得以明确。倘若您在这次事故中担任了肇事方的角色,那么根据我国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您理当为伤员垫付包括但是不限于医疗费、陪护费、交通费在内的必要花费。至于伤员亲属从其他地区返回家乡的差旅费用及归途费用,以及在医院期间因居住与饮食所产生的额外开销是否需要由肇事者全盘负担,这须结合事故的具体状况与责任认定而定。若肇事者坚持认为此类费用应由保险公司进行分担,则可尝试与之妥善沟通以寻求解决方案。
倘若伤员亲属向您提出报销上述费用的要求,您也需先行与其展开对话交涉,以期厘清事故责任认定的全过程,并将您对此事件的看法及早告知给对方。如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您可能需要考虑向当地法庭发起诉讼,待庭审法官依据相关法律标准及事故实况作出最终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二、车祸家属误工费如何去处理
一般不支持车祸家属的误工费,法律只规定了有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家属因办理受害人的丧葬事宜而减少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时间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到完全治愈或死亡受害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的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车祸家属赶回来的车费谁承担”,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