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取国家资金两万元怎么处理
针对套取国家公共款项的行为,根据案件事实是否达到法定标准和涉案金额大小,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进行适用法条处理:
首先,获利数额在五千元人民币以上而未满五万元者,将被判处一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若情节严重,则将面临七年以上乃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其次,若个人所侵占的公共财物数额不超过五千元,但情节较为恶劣,将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可能会受到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处分。
再者,若个人所侵占的公共财物数额在五万元人民币以上而未满十万元,将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处以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若情节特别严重,甚至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同时处以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
最后,若个人所侵占的公共财物数额高达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处以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若情节特别严重,甚至可能被判处死刑,并同时处以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涉及到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诈骗等手段获取国家资金的情况,则应按照贪污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对于那些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案件,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二、套取国家资金罪判几年
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套取国家资金两万元怎么处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