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际出资人可以要回房产吗
现实中的投资人若欲收回其所购房产,需满足若干特定条件,例如双方签署过明确的房产代理持有协议等文件。
在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证明及房产登记薄记录存在出入的情况下,除非有充足证据证实房产登记薄的确存在错误,否则应以房产登记薄上的信息为准。
此外,房屋应依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所谓房屋基本单元,即具有固定边界、可独立使用且拥有明确、唯一的编号的房屋或特定空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
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
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二、实际出资人面临的风险有哪些
实际出资人一般会面临下列风险:
1、双方代持股协议无效时,实际出资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不能当然认定为无效,受让人可以通过善意取得获得股东资格;
3、其他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实际出资人可以要回房产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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