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雇主在法定范畴以外擅自终止劳动合同时,通常会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1.针对那些从事接触含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的劳动者未能提供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是对于疑似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在接受诊断或是在医学观察期间便解除了其劳动合同;
2.当公司内部员工因患有职业病或由于工伤而导致丧失了全部或大部分劳动能力时,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3.针对女性员工在怀孕、分娩以及哺乳期间,同样享有被保护的权利,如果此时违反该项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则属违法行为;
4.即使患病或者发生工伤事故受伤员工正在接受就医治疗中的阶段也不应解除他们的劳动合同;
5.对于在本公司累计工作超过十五年并且距离法定的退休年龄仅剩不到五年的员工而言,倘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依然属于不合规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终止劳动合同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解除劳动合同的;
3.女性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的;
4.患病或者工伤在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且距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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