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身份证办理需要什么
符合条件的未满十八周岁人士申请办理身份证所需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常住人口登记表》,其中包括了未成年人及其父母亲关系的详细记录;
2.《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
3.关于未成年人脸部特征的半身电子相片;
4.个人户籍《居民户口簿》;
6.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籍名册之中,则需要附带未成年人生辰记录的《出生证明》,并须有监护人陪同前去申请批准。
完成身份证办理的程序大致如下:
1.申请人携带齐备的上述文件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提交申请;
2.待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拍摄人像信息用于制作身份证;
3.填写并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核对个人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录入指纹信息用于身份证的制作;
5.缴付身份证制作费用;
6.公安机关负责进行身份证的制作与发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安机关会在最短60天内完成上述事项并发给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二、未成年身份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未成年具体的身份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领人由其监护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带到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缴纳证件工本费。
6、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二、未成年人办理居民身份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带有未成年人信息,即能显示未成年人与父母关系的)
2、如果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还需带上未成年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3、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成年身份证办理需要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