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并不总是需要进行听证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相关规定,那些需要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情况具有一定的限制范围,其中主要涵盖了以下几类具体情形:
1.对于行政主体采取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是吊销相应资格证书(如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较为严重的行政处罚措施;
2.作出较大金额的罚款处理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二、行政处罚必须程序守法吗
行政处罚必须程序守法
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既包括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也包括其他行政法律关于程序的规定。行政处罚法在规定了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必须遵守法定程序的同时,强调没有法定依据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行政处罚必须要听证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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