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车祸对方没经过同意把车拿走了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若肇事责任较为明确(即主要为对方责任),则需向交警缴纳一定额度的医疗费用作为押金后方能获得取车许可。
待交警完成对涉案车辆的检验与鉴定工作之后,方可将车辆归还给车主。
然而,仅当伤者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之后,你的车辆才有可能被法院临时扣留,直至事故处理工作全部结束后,方可恢复自由行驶状态。
交警部门只需在车辆检验鉴定完成后,便会尽快通知车主前来领回车辆;未经法定程序,交警不得擅自扣留车主的车辆,这属于违法行为。
因此,无需征得伤者的同意,交警即可依法放行车辆。
此时,车主应要求交警出具相关的车辆检验报告,并在三日之内等待对方是否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若未提出申请,则交警应立即放行车辆;反之,若对方提出申请,车主则需提供相应的担保,以确保法院能够批准其取车请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出车祸对方全责不垫付医药费怎么解决
先由伤者垫付,之后可以起诉肇事者进行赔偿。车祸发生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保险公司先承担保险范围内的赔偿,不足部分由当事人继续赔偿。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营养费、鉴定费;
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出车祸对方没经过同意把车拿走了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