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在法律层面上,针对死亡赔偿金本身而言,它是不可以由法院或者其他任何机关进行冻结的。
这是因为丧葬费用本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遗产范畴内,那么自然也就不会牵扯到继承的相关问题了,所以法院在此种情况下是无权冻结该笔资金的。
同样地,该笔款项也并不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范围之内,因此并不应该将其视作死者的遗产或者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而进行整体的冻结处理。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工资卡冻结单位知道不
单位一般不知道。法院应该在冻结后给受冻结人下发民事裁定书的,需要告知当事人。法律文书只下达给案件的当事人,而用人单位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无法收到扣划通知书,自然不会知道。除非用人单位为案件的当事人,或者人民法院需要该用人单位协助执行冻结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资卡冻结债务人死亡抚恤金合丧葬费可以去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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