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条文,在原有的婚俗文化中,将一方在筹备婚礼之前给予另一方的彩礼视为赠与行为是毫无争议的,而且这种赠与过程发生于婚前阶段,那么根据法理原则,它应当被视作婚前财产,所有权应归女方,或者说,若这笔彩礼由女方家人代收,则归属于女方的父母亲。
然而,若此类彩礼系在双方缔结婚姻之后获得的,无疑,它应被视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遗产或馈赠财产,系夫妻共有财产,所有权归属应为夫妻两人共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男方给的彩礼钱是属于谁的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原则上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有法定情形存在的,男方可以要求部分或者全部返还彩礼。且前述法定情形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且双方离婚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双方离婚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男方给的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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