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侮辱他人的未成年怎么了判
1、若有未满16岁的青少年对他人实施了侮辱或诽谤行为,在构成刑法上规定的侮辱罪或诽谤罪情况下,由于其尚处于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阶段,因此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针对年满16周岁至18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倘若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在此种情况下,应当根据具体情形予以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
2、若是未成年人出现了辱骂他人行为,但并未达到犯罪程度,那么对于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来说,他们的行为已经侵犯到了他人的名誉权,此时需要由其监护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教育引导。
至于已满16周岁但仍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如果是初次侵犯他人名誉权,则可暂时不予追究法律责任,但若再次发生类似行为,则需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治安管理处罚,不过在执行过程中,可以适当减轻处罚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侮辱他人是什么违法行为
侮辱他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这构成侮辱罪,此时属于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以下情形:手段恶劣的,如当众将粪便塞入他人口中等;侮辱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如被害人不堪侮辱自杀的,因受侮辱导致精神失常的;多次实施侮辱行为的等。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侮辱他人的未成年怎么了判”,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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