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示,用人单位在招聘劳动者时,即便尚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同时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劳动关系即被视为有效成立:
其次,用人单位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制定完善的劳动规章制度以规范劳动者行为,且劳动者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具有报酬性质的工作;
最后,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应属于用人单位业务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签了劳动合同未到期可以辞职。
一般有以下方式: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是否提前通知都可以。
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3、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除了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外,均可向单位索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签订了劳务合同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