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保证期限是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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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担保期限的确定应由担保人和债权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为期六个月。但需注意,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亦不得与主债务同时到期。这一规定确保了担保人和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同时也维护了交易的公平性和稳定性。
担保保证期限是多久

一、担保保证期限是多久

担保期限之长短,应由担保人债权人在签署的合同中明确约定;

若双方并未就此达成共识或这一条款表述模糊不清,那么保证期间便自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共计六个月。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当事人自行设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当然也不能与主债务同时到期。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担保保证有什么办法,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债权担保有下列表现形式:

1、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2、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抵押,应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

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与名称,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及范围,抵押物的名称,抵押物的占有归属及抵押日期。

4、质押,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从而使后者享有债权优先受偿得权利。

5、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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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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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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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担保合同期限有多久问题解答如下,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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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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