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关门对孕妇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若孕妇正值生产期,则其在此期间应得的薪资须得到全数支付。
至于孕期及哺乳期间所享有的赔偿金额,则需由公司与劳动者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后方能确定。
而对于经济补偿金部分,则根据员工在本公司服务的年限予以支付,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若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计算;
若服务时间未达六个月,则仅需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公司关门拖欠工资怎么办
公司破产关门,拖欠工资的,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而且公司破产关门,劳动合同终止,应当在劳动者办结工资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劳动合同终止时一次性付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关门对孕妇的补偿标准是多少”,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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