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故意伤害在先我还手

最新修订 | 2024-06-0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关于人身冲突中的责任承担,若对方蓄意伤害,我方自卫还击,构成互相斗殴则无需追究谁先动手;若对方恶意侵犯意图明确,我方防卫未明显伤害他人,则攻击者应该负主要责任。
对方故意伤害在先我还手

一、对方故意伤害在先我还手

关于人身冲突中的责任承担原则,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倘若对方先发起攻击且具有明显的恶意侵犯意图,而被攻击者在实现自我防卫的过程中也表现出有意针对他人造成伤害之行为,那么这就构成了双方间的互相斗殴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便不需要再追究谁先动手这个问题;

反之,若攻击者在先行挑衅中所展现的恶意侵犯意图得到了证明,而防御方却未明显表明有伤害他人的意愿,那么攻击者就应该对事件所产生的后果负主要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前面所说的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二、对方故意转移财产离婚时怎样处理

离婚时发现对方故意转移财产应这样处理:

1.首先可以先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然后,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请求法院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3.如果是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对方故意伤害在先我还手”,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7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对方故意伤害在先我还手
一键咨询
  • 167****04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7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1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3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4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1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8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8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0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8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5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6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7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7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6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对方先动手打我我还手算正当防卫吗
面对他人攻击时,仅出于自保采取适当回击,并不构成正当防卫,可能被视为斗殴。根据《刑法》,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非法侵害时,采取必要手段制止并造成实质伤害,以维护国家、社会、个人或同伴安全,并免除刑事责任。因此,正当防卫需满足特定条件,单纯的还击并不等同于合法防卫。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未婚先孕怎么办,未婚先孕的危害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负有首要责任,学校的缺失也是重要原因。家庭和学校应给孩子适当的,减轻好奇心,要让孩子学会保护自己、学会避孕。此外,应给孩子足够的精神关爱。发现孩子意外怀孕,家长 第一时间不应责骂批评,而应给予足够的关爱,到正规医院就诊及终止妊娠,最大限度避免人流后的并发症及后遗症。对未成年少女,要做好以下几点: 1、做好流产的心理准备,怀孕是很正常的现象,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怀孕发生的时间不合适罢了,自己最好能够意识到伤心、难过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发生意外怀孕后只有坦然面对才是最好的; 2、选择好流产时间:未成年女孩意外怀孕后做流产手术的最佳时间是在意外怀孕后的35-50天之间,因为此时孕囊还比较小,子宫也不太大,子宫壁比较厚,流产手术的难度最小,根本不需要扩宫就能轻松将孕囊取出,出血少,术后恢复快; 3、做好流产前的各项检查; 4、做好流产前的各项准备; 5、选择好妊娠终止方法。 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是否自愿,都构成罪,14-18岁只要双方是自愿的一般情况下不算犯法,但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我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奸淫,猥亵儿童的,从重处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未成年少女的,人民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也酌定从重处罚。《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5条从犯罪主体、犯罪地点、犯罪手段、犯罪对象、犯罪后果、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等方面,对从重处罚情节做了具体规定,体现依法严惩的刑事政策。 若男方已经成年,那么与未满14周岁的发生性行为,不论其是否同意,都构成罪。罪一般情况下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的的应从重处罚,也就是在三年到十年的幅度内从重处罚。 如果发生关系的男女双方都未成年且小于14周岁而女方怀孕,那么男方不负刑事责任,女方怀孕产生的费用由双方承担。如果男女双方均未成年,发生关系导致女方怀孕的,一般按女方家长的意见来处理。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87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对方先动手打人我还手算什么
在遭受严重威胁且必须自卫时,若您采取合理且必要的防卫措施对抗如谋杀、行窃等暴力犯罪,即使导致侵害者伤亡,也视为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前提是,您需有确凿证据证明威胁存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如何应对侵害股东优先购买权
[律师回复] 对于如何应对侵害股东优先购买权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应对侵害股东优先购买权
在发生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情况时,被侵权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救济自己的优先购买权:
(一)撤销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性质为可撤销合同,通过设立撤销权的方式,原来与第三人的转让合同被撤销,那么该行为已经发生的效力即溯及地消灭,回复到转让股权之前,可以对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予以公平的保护,但这种撤销权应当及时行使,如果久不行使,势必影响第三人的利益和法律秩序的稳定,因而对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和行使期限应有所限制。
(二)按相同条款直接取得股权
由于转让股权的股东不与之订立书面合同,但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仍难以达到取得股权的目的,从而使得诉讼失去意义。因此,我国在判决合同无效的同时判决优先权人按照拟转让人与第三人合同的条件履行转让,使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达到取得股权的结果。以此方式,可以通过一次诉讼既解决确认合同无效的问题,又解决侵权责任问题,从而提高诉讼效率,减少优先权人的诉讼成本。
二、如何理解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构成
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应属于一般侵权,其构成也应符合一般侵权的构成要件,具体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方面:
(一)侵权主体一般情况下为公司转让股权的股东。在股权转让之前,转让股东有通知其他股东的义务,如违反即是构成侵权,此时构成侵害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仅限于转权人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实现,如恶意串通虚抬价格,或串通不通知其他股东,构成共同侵权。
(二)转让股权的股东主观上有过错。此种过错表现为:股东在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时,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造成优先购买权人无法知晓股权转让事项,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有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事实的发生。由于股东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机会权利,因而对于侵犯事实的认定不完全以实际损失为标准,只要有事实发生即构成侵权。
(四)转让股东主观过错与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事实的发生有因果联系。
未婚先孕结婚后离婚损害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网友提问女方未婚先孕,领证体检发现有乙肝,男方瞒着其父母签了责任自负协议。之后女方进行孕妇药物乙肝治疗,男方父母以影响孩子为由拿掉了孩子,接着又要求离婚。请问女方离婚可以从男方那里得到什么补偿吗婚姻登记在福建三明,男方资产主要在上海。男女双方现在住上海。上海婚姻家庭律师解答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对于结婚和离婚问题,都是男女双方的自由,与男方父母亲无关,离婚是以夫妻感情破裂为依据; 2、对于男方要求女方进行流产后男方提出离婚,那么男方就存在过错,可以要求一定的补偿,这属于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 3、但是,如果有医生建议现在不宜怀孕,对孕宝将有严重影响,并建议流产的,这一点不存在男方的过错,但是在女方流产后即对其提出离婚,这样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侵害之嫌,也可以相应的要求补偿,但是依据不是很足; 4、对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能是分割你们领取结婚证以后所获得的财产,各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能予以分割,除非男方答应支付给女方一定的财产利益; 5、如果男方要提出离婚,一般应当在女方的户籍地诉讼立案,但是能够证明女方在上海居住一年以上,视为女方的经常居住地在上海,也可以在伤害。女方如果提出离婚,可以在上海。建议协商解决,毕竟在一起时是由于双方互相爱慕或者都有一定的感情,所以协议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实在不行再离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对方先动手我还手了怎么处理
面临他人攻击,我采取反击方式应对,后续处理需依据实际情况及法律条款判断。若反击符合正当防卫标准,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反击不能超出必要限度,否则可能被视为防卫过当。具体法律责任和处理方式需根据案例及相关法规深入分析。建议寻求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指导,获取精确法律建议。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要如何应对侵害股东优先购买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要如何应对侵害股东优先购买权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应对侵害股东优先购买权
在发生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情况时,被侵权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救济自己的优先购买权:
(一)撤销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性质为可撤销合同,通过设立撤销权的方式,原来与第三人的转让合同被撤销,那么该行为已经发生的效力即溯及地消灭,回复到转让股权之前,可以对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予以公平的保护,但这种撤销权应当及时行使,如果久不行使,势必影响第三人的利益和法律秩序的稳定,因而对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和行使期限应有所限制。
(二)按相同条款直接取得股权
由于转让股权的股东不与之订立书面合同,但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仍难以达到取得股权的目的,从而使得诉讼失去意义。因此,我国在判决合同无效的同时判决优先权人按照拟转让人与第三人合同的条件履行转让,使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达到取得股权的结果。以此方式,可以通过一次诉讼既解决确认合同无效的问题,又解决侵权责任问题,从而提高诉讼效率,减少优先权人的诉讼成本。
二、如何理解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构成
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应属于一般侵权,其构成也应符合一般侵权的构成要件,具体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方面:
(一)侵权主体一般情况下为公司转让股权的股东。在股权转让之前,转让股东有通知其他股东的义务,如违反即是构成侵权,此时构成侵害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仅限于转权人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实现,如恶意串通虚抬价格,或串通不通知其他股东,构成共同侵权。
(二)转让股权的股东主观上有过错。此种过错表现为:股东在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时,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造成优先购买权人无法知晓股权转让事项,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有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事实的发生。由于股东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机会权利,因而对于侵犯事实的认定不完全以实际损失为标准,只要有事实发生即构成侵权。
(四)转让股东主观过错与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事实的发生有因果联系。
两个人打架谁先动手,谁的伤害大?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1)打架斗殴后如何承担责任,首先要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2)轻伤以下的,不构成犯罪可以协商解决,但是行为人依法要承担治安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你的情况,正常是需要赔偿的。不构成刑事责任,也有民事侵权。(3)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4)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5)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6)除承担刑事责任,受害人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等。【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对方先动手打人我还手算什么
若存在确凿证据证实,您在面对严重威胁时未反抗反击会导致自身生命陷入危机,那么您的自我防护行动便是出于自我保护的必要举措,这便构成了正当防卫的范畴。同时,倘若加害人实施的是行为活生生的谋杀、强行越轨杀人、盗窃、抢劫、强暴、绑架等暴力性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且此类行为对个人权益与安危造成重大伤害,那么实施防卫对抗的行为人,即使最终使对方遭遇损伤或死亡的后果,也无需承担防卫过度的法律责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打架对面先动手我还手有责任吗
双方打架的不论是哪一方先动手,一般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应当赔偿对方损失。如果给受害人造成轻伤的,需要按照责任区分追究责任。如果经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则可以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应该如何应对侵害股东优先购买权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应对侵害股东优先购买权
在发生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情况时,被侵权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救济自己的优先购买权:
(一)撤销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性质为可撤销合同,通过设立撤销权的方式,原来与第三人的转让合同被撤销,那么该行为已经发生的效力即溯及地消灭,回复到转让股权之前,可以对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予以公平的保护,但这种撤销权应当及时行使,如果久不行使,势必影响第三人的利益和法律秩序的稳定,因而对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和行使期限应有所限制。
(二)按相同条款直接取得股权
由于转让股权的股东不与之订立书面合同,但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仍难以达到取得股权的目的,从而使得诉讼失去意义。因此,我国在判决合同无效的同时判决优先权人按照拟转让人与第三人合同的条件履行转让,使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达到取得股权的结果。以此方式,可以通过一次诉讼既解决确认合同无效的问题,又解决侵权责任问题,从而提高诉讼效率,减少优先权人的诉讼成本。
二、如何理解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构成
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应属于一般侵权,其构成也应符合一般侵权的构成要件,具体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方面:
(一)侵权主体一般情况下为公司转让股权的股东。在股权转让之前,转让股东有通知其他股东的义务,如违反即是构成侵权,此时构成侵害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仅限于转权人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实现,如恶意串通虚抬价格,或串通不通知其他股东,构成共同侵权。
(二)转让股权的股东主观上有过错。此种过错表现为:股东在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时,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造成优先购买权人无法知晓股权转让事项,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有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事实的发生。由于股东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机会权利,因而对于侵犯事实的认定不完全以实际损失为标准,只要有事实发生即构成侵权。
(四)转让股东主观过错与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事实的发生有因果联系。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被侵害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被侵害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一般因房屋租赁合同,若出租人转让房屋给第三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承租人请求判决其与出租人在与第三人同等条件下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出租人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审查承租人购买房屋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具备合同履行能力的,可以支持其诉讼请求。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相关解释规定,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时,承租人可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但赔偿具体标准法律并没有规定。律师认为,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相应损失。
首先,承租人另行购房所支出的费用应酌情予以赔偿。承租人另行购房所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交通费、搬家费等交易成本。这些费用是由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后,另行看房、购房、继续租房、办理相关手续所支出的费用。
其次,承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房屋被出售之日与房屋实际被出售之日的房价差应予以赔偿。对于承租人知道房屋被出售之日的房价确定,应以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的市场价为参考,市场价不易确定的,应由专业评估机构确定房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
未婚先孕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未婚先孕是否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概括如下:
一是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
二是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
三是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四是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的。
此外,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符合上述范围内的均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反之则不然。综上所述,精神损害赔偿,实质为自然人因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而遭受精神痛苦或人格利益、身份利益受到损害,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是因为正当权益受到了非法侵害,导致精神受到严重打击。二者需具有因果关系。男女之间的恋爱,是自由发生的,也是出于双方自愿之前提产生。恋爱关系本身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在恋爱过程中,受到的心理创伤,从客观角度分析难以判断对错,也难以界定过错方与受害方。同时在法律上,也并无恋爱不成即是由于对方的侵害所造成之定论。因此,法律不承认恋爱关系中断时,所谓的精神损害赔偿或青春损失费,在我国民法中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中也没有这方面的内容。恋爱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两性关系,通常情况下,只要不是在被强迫情形下所发生的,均属于双方自愿、自主,无法给予孰对孰错之判断。对于具有完全民事法律之行为的成年人而言,此行为并不属于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之行为,一方自然无权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失赔偿”。
同样,因为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鉴于生理因素和自然现象,导致女方怀孕也不能证明是女方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恋爱期间怀孕,虽然会给女当事人的身心带来明显的变化和影响,但是从法律角度判断,并不具备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要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暴力犯罪辩护 > 对方故意伤害在先我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