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交楼时开发商不出示实测报告怎么办
2、作为商品房交易双方,开发商需在达成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交付条件以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交付标准的基础上,向购房者提供“两书一表一报告”等文件资料,而其中的报告则特指商品房面积实测报告。
3、在实际交付过程中,开发商负有向购房者提供面积实测报告的法定义务,购房者无须亲自前往相关部门进行查询。
4、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提供完整的“两书一表一报告”,即构成违约行为,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同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并请求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二、商品房交房注意事项是什么开发商延期交怎么处理
商品房交房注意事项:
(一)注意房款约定,如果客户与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在房款结清之前,开发商有权顺延交付房屋,则客户须结清房款之后,才能接收商品房。
(二)注意三物业费可以按月交。
(三)注意物业费不能乱涨价。
(四)注意缴纳契税签协议。
(五)注意五先验房再办理手续。
(一)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
这种情况下,业主完全可以选择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承担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
如不幸发生上述情况,建议业主立即退房,如开发商负债已经超过其资产,业主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开发商破产,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业主的利益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交楼时开发商不出示实测报告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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