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条款所规定,存在以下六种情况的犯罪行为,均可不被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此前提下,若部分或全部已被追究,则应考虑撤销案件,或是决定不起诉,或者暂停诉讼程序,或者宣判该案被告无罪。
这六种情形包括但不仅限于:
第一,犯罪情节微不足道且造成危害较小,以至于无法认为构成了犯罪的情形;
第二,犯罪事件已超过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第三,根据颁布的特赦令,被告获得了解脱刑罚的宽恕;
第四,依据现行刑法,理应有受害者控告才能启动司法程序的犯罪,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得到告诉或撤回告诉;
第五,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已经离世;
以及最后一类情况,就是由现有法律明确规定无需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
二、已经立案侦查会被撤销
已经立案侦查的案件,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撤销案件: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年)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已经立案不追究刑事责任是什么情况”,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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