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其完整的法律名称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该项罪行涉及到的是,对于已经由人民法院做出并具有履行内容的判决以及裁定,那些具有实际履行能力且具备履行条件的被告方,倘若拒绝履行相应的责任,并且情节极其恶劣的话,就会被认定为是犯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此种罪行所侵犯的法益主要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以及执行的权威性,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心态通常是明确知道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已经生效,并且具有强制执行力,然而却故意选择不执行这些判决和裁定,意图通过这种方式来阻止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得以执行,从而达到他们或者他们所在单位的非法利益。
《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
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拒执罪是刑事案件吗
1、不一定,一般是由人民法院移交公安机关侦察后,再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当事人请求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
2、拒不执行罪这个主要是针对于违反了法院的一些判决之后会立案的,这个拒不执行罪可以是公诉案件也可以是自诉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拒执罪是选择性罪名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