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客要求装隔音窗应该满足吗
倘若在租赁契约中并未明确规定,须由业主额外增设空调作为租约生效的前提条件,那么就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去进行设备的增添;
然而,若租约尚未完全履行完毕期间,承租方却请求退还租金并寻找其他租赁房屋,这种行为无疑构成了违约。
在租约有效期内,业主主动提出增加家具设施的行为,并不足以成为提高租金的理由,除非经过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
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二、租客要求减免房租如何处理
租客要求减免房租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租客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减免租金,由法院根据合同约定与实际情形进行判定。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租客要求装隔音窗应该满足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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