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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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事纠纷案件的处理通常首先尝试协商解决,此过程不留案底。若需法院介入,法院将管辖并裁定,相关档案可能会被保存。这里的“案底”仅指法院案件档案,不同于行政处罚或刑事犯罪案底。只有纠纷升级为刑事案件,才可能涉及真正的案底记录。
民事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一、民事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关于发生民事纠纷案件的处理程序如下:

协商解决。

在此事件中,并不会留下任何形式的案底纪录。

民事纠纷案件的处理权限主要由法院进行管辖和裁定,法院可能会对其相关档案进行保存。

然而,此处所提及的“案底”仅指法院所记录的案件档案,而非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案底记录。

只有当民事纠纷案件升级为刑事案件时,才会涉及到案底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民事纠纷拖着不处理是否过期

不会过期,但是会丧失胜诉权。民事纠纷拖着不处理要面临两种后果:

一是没有起诉的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也就是三年后再起诉就已经失去胜诉权了;

二是已经起诉的民事纠纷,要看原告撤不撤诉,如果是原告放着不管不出庭,可能会视为撤诉,但如果是被告放着不管不出庭,原告出庭的话,那么案子就会作出被告的缺席判决,然后照常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民事纠纷案件怎么处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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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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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涉及到民事纠纷,首先双方应该进行协商来解决问题,双方协商不下的话,可以通过第三方机构或者是公安机关的调解来解决问题,调解,如果还解决不了问题的话,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机构的仲裁来进行处理仲裁还不能达到满意效果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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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如何解决治安纠纷,民事纠纷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
在我国,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下列四种:、
(一)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二)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
在我国现阶段的调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被西方人士成为“东方经验”,除此之外,还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之间的调解等。
(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说,提交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前提,否则,仲裁程序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仲裁的最大特点是快速、简便。随着国家法制的日益健全,仲裁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五)诉讼。民事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民事官司”。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制而言,民事诉讼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式。这种公力救济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民事诉讼还是国家处理民事纠纷的最有效也是最后的手段。因此,国家往往要对诉讼的主体、程序、制度等做出严格的规定。
治安纠纷主要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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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阶段的调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被西方人士成为“东方经验”,除此之外,还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之间的调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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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经济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民间经济纠纷案件,可以由双方协商进行,也可以申请仲裁调解处理,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根据经济纠纷的原因,以及造成的侵权行为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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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如何解决治安纠纷,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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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斗殴案件如何处理?
打架斗殴导致双方伤害的,根据双方责任大小承担责任,如果是轻伤以下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构成轻伤,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派出所进行调解,如果不服,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轻伤以上属于公诉案件,可以判处3-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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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怎么判断纠纷是否属于涉外民商事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怎么判断纠纷是否属于涉外民商事纠纷问题解答如下, 判断是否是涉外民商事纠纷的标准有三个。

一,主体涉外。即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当事人是具有不同国籍的自然人、法人。

二,标的物涉外。即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物位于外国。

三,法律关系的内容涉外。即法律关系据以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当事人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应当以明示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但均援引同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应当视为当事人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
第五条 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人民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一)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住所地法。
(二)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以及其他各种加工承揽合同,适用加工承揽人住所地法。
(三)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地法。
(四)不动产买卖、租赁或者抵押合同,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五)动产租赁合同,适用出租人住所地法。
(六)动产质押合同,适用质权人住所地法。
(七)借款合同,适用贷款人住所地法。
(八)保险合同,适用保险人住所地法。
(九)融资租赁合同,适用承租人住所地法。
(十)建设工程合同,适用建设工程所在地法。
(十一)仓储、保管合同,适用仓储、保管人住所地法。
(十二)保证合同,适用保证人住所地法。
竞业禁止诉讼是民事纠纷,还是劳动纠纷?
[律师回复] 对于竞业禁止诉讼是民事纠纷,还是劳动纠纷?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自营或参与他人经营同类营业,并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时,即存在违约和侵权的竞合。对此用人单位可以择一行使请求权。《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了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那么,保密义务或竟业禁止就成为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一部分,如果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履行该条款而发生的纠纷,应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劳社厅函1999]69号)规定:劳动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由于劳动者未履行,造成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出裁决。其次,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自营或参与他人经营同类营业,并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时,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侵害商业秘密的诉讼。劳动者如在离职后违反竞业禁止协议到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工作,对于劳动者是否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很难取证,用人单位提起侵害商业秘密的诉讼的风险较大,申请劳动仲裁无疑是一个更为明智的选择。竞业禁止属于商业秘密保护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原用人单位劳动者从事与原单位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或服务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尤其是侵害原单位商业秘密的,此时违反竞业禁止约定已经成为侵犯他人权利的手段,该争议已转化为普通的民事纠纷,不应再受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的约束。在实践中,大量发生的案例则是原用人单位以侵害商业秘密为由对劳动者和新用人单位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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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怎样处理
处理民间借贷的方式很多,可以调解,仲裁,诉讼。如果证据充分,又无法调解,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将事实情况告之法庭然后等待判决就可以了。关键是注意证据的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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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诉讼是民事纠纷,还是劳动纠纷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尤其是侵害原单位商业秘密的,用人单位提起侵害商业秘密的诉讼的风险较大,造成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那么,自营或参与他人经营同类营业,由于劳动者未履行对此用人单位可以择一行使请求权,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此时违反竞业禁止约定已经成为侵犯他人权利的手段。
首先,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对此,大量发生的案例则是原用人单位以侵害商业秘密为由对劳动者和新用人单位提讼,因此。在实践中竞业禁止属于商业秘密保护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保密义务或竟业禁止就成为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一部分,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因为无论是否侵害商业秘密。如果劳动者在离职后违反竞业禁止协议到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工作,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侵害商业秘密的诉讼,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出裁决,就应当根据竞业禁止协议的内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了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劳动法》第22条规定,应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原用人单位劳动者从事与原单位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或服务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并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劳社厅函1999]69号)规定,申请劳动仲裁无疑是一个更为明智的选择。因此,如果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履行该条款而发生的纠纷,该争议已转化为普通的民事纠纷,不应再受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的约束:劳动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但是劳动者是否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很难取证,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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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会不会拘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民事纠纷会不会拘留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纠纷拘留有以下几点:
1.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3.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4.与第三人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的
(五)暴力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纠纷撤案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民事纠纷撤案的条件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申请撤诉,是指在人民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提出撤回其的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
4、撤诉必须由人民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
三、民间借贷经济纠纷产生的原因
1、银行贷款门槛高。银行信贷门槛较高,求贷者如果没有足够的财产作抵押或实力强大的担保人,很难达到银行的贷款条件,且银行贷款手续复杂,市场主体或者公民个人急需资金时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而民间借贷手续简单,提取资金比较方便,有效的弥补了银行贷款手续繁琐、贷款困难的缺点,使得借款人纷纷转向民间融资,进而产生的民间借贷纠纷也逐渐增多。
2、社会诚信缺失。社会诚信缺失是导致民间借贷纠纷多发的重要原因,实践中有的借款人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但为了自己的需要仍向出借人借款;有的许诺高息利诱,骗取出借人的借款;有的在还款期限届满后外出躲债,甚至否认借款事实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无法通过个人能力收回借款,只有向追偿。
3、公民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淡薄。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很多出借人不能认识到借贷手续的重要性,对借款用途、利息、偿还借款时间等内容约定不明确或无约定,有的案件甚至连借据都没有。另外,风险意识的欠缺,使得出借人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款用途等方面不加考量,担保人随意签字担保的现象也普遍存在,还存在借款人随意在空白借据上签名,或在还款后未及时销毁借据或要求出具收款手续,这都为纠纷的发生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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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诉讼范围受理的纠纷案件有哪些?
民事案件诉讼范围受理的纠纷案件有婚姻家庭纠纷、继承遗产纠纷以及还有土地纠纷,房屋的纠纷、债务的纠纷;同时还涉及到有劳动的纠纷、工作认定的纠纷等等,都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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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人身关系的民事民事纠纷赔偿
[律师回复] 对于人身关系的民事民事纠纷赔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赔偿标准按照规定,其中医药费用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关于赔偿所得,权利人可以带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判决书找承办法官办理,有的需要承办法官签字后到财务部门领款或转账。如果申请了强制执行,直接找执行法官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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