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合并是否合法

最新修订 |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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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享有与国内资本公司相同的并购重组权利。依据法规,有意合并的企业需向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发出通知和公告,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合并前形成的债权债务由新公司承担。
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合并是否合法

一、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合并是否合法

在我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同样享有与国内资本公司实行并购重组的资格权利。

依据本国相关法例的明确规定,任何企业倘若有意进行公司合并事宜,都必须

首先向各类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发出详尽的通知和公告,随后依照法规规定办理必要的变更注册手续。

同时,在企业完成合并交易之前所形成的所有债权债务,均将由合并之后新设立的公司全部承担并继承负责。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但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配利润,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二、外资企业包括哪些

外资企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中外合资企业,简称合资企业,是指外国合资企业依照中国法律批准与中国合资企业共同投资的股权经营企业;

2、中外合作企业,简称合作企业,是指外国合作伙伴依照中国法律批准与中国合作伙伴共同投资的合同经营企业。中外投资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投资或合作条件、收益或产品分配、风险和损失分担、经营管理方式和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所有权,合作方式灵活;

3、外商独资企业,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依照中国法律,经批准在中国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的分支机构;

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外国股东与中国股东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股东共同持股的股份公司。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国股东购买持有的股份必须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合并是否合法”,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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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我的朋友其实是自己成立的一间企业的,但是现在为了扩大规模打算并购了,那么外资企业并购内资企业融资的方式有什么
[律师回复]
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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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此外,还有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租赁与加工装配相结合、租赁与包销相结合等多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业务为企业技术改造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博凯投资采取融资融物相结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速度,还可以节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5.海外融资。企业可供利用的海外融资方式包括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企业在海外各主要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股票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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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一家内资企业,想要并购从德资企业,现在还在办理过程中,问问看内资企业并购外资企业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的步骤??
公司首先需要召开股东会,作出将全部股权转让的决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报先前核准公司设立的外经贸委审批,获得审批之后向该公司原注册的工商局提交有关资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到税务局、国土局、开户行等部门办理更名登记及相关手续。??
二、股权变更事项须提交的文件??
(一)向先前核准限公司设立的外经贸委提交下列材料,获取同意股权转让的审批:??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原审批机关同意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别、撤消《批准证书》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的不需提交);??
4、公司股东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及企业类别变更的决议;??
5、出让方、受让方及其他投资者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6、原投资方签署的关于中止原企业合同、章程的协议;??
7、海关、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
8、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原件及符合内资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的公司印章;??
9、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向内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股权转让协议;??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该企业注册资本金到位情况的审计报告;??
6、公司股东资格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文件;??
8、属于国有资产转让,须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文件;??
9、原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件印(加盖原登记机关印章);??
10、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内资企业收购外资企业流程,与国内企业间的收购流程是有所区别的。前者相对于更复杂一些,并且必须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及要求进行企业收购,否则是不被允许的。对于内资企业收购外资企业,需要获得外经贸的审批,审批通过之后,就可以向登记的工商部门提供相应的材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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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并购外资企业的流程是什么
内资企业并购外资企业的流程主要就是先召开股东大会,然后进行决议,这个决议主要就是全部股权转让的决议,然后所有的股东再签订这个协议,接着就是办理相关的手续,然后按照流程来走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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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最近在研究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我想咨询一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对企业的影响是什么
[律师回复]
首先,新《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进一步放宽享受税率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对于工业企业,规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即可享受税率优惠。这是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一大亮点和重大进步,对从根本上改变中小企业税负沉重的现状具有积极意义。
其次,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不论高科技园区内外一律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从而改变了过去以地域标准限制税收优惠的不科学规定。同时,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了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增强了新税法的可操作性。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发明专利占全国总量的比例超过66%,研发新产品超过全国总量的82%,中小企业是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科技开发的生力军。新税法的税率优惠规定将使大量科技型中小企业受益,从而极大地鼓励、激发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发展科技的能力。
再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两个统一”。一是统一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规定为25%,使内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获得了与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机会,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的外部环境,有利于增强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中小企业长远发展,对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将产生深远影响。二是统一了企业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只要是企业发生的合理的薪金支出,可以全额扣除,改变了内资企业只能扣除计税工资部分的旧规。同时规定职工福利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也实行税前按比例扣除,从而大大减轻了占内资企业主体的中小企业的纳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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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企业并购分类 一、企业并购按法律形式分类 企业并购按法律形式分为吸收合并、创立合并和控股合并。 1、吸收合并。吸收合并也称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支付现金或发行债券等的方式取得其他一个或若干个企业。吸收合并完成后,只有合并方仍保持原来的法律地位,被合并企业失去其原来的法人资格而作为合并企业的一部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创立合并。创立合并是指合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联合成立一个新的企业,用新企业的股份交换原来各公司的股份。创立合并结束后,原来的各企业均失去法人资格,而由新成立的企业统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控股合并。控股合并也称取得控制股权,是指一个企业通过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方式取得另一企业全部或部分有表决权的股份。取得控制股权后,原来的企业仍然以各自的法律实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企业并购按经济实质分类 按照企业合并的性质进行分类,企业合并可以分为购买性质的合并和股权联合性质的合并。 1、购买。购买指通过转让资产、承担负债或发行股票等方式,由一个企业(购买企业)获得对另一个企业(被购买企业)净资产和经营控制权的合并行为。在企业合并活动中,通常总有一个参与合并的企业能够控制其他参与合并的企业。只要一个参与合并的企业能够控制其他参与合并的企业,就能够辨别出哪个企业是购买方。 2、股权联合。股权联合是指各参与合并企业的股东联合控制他们全部或实际上是全部净资产和经营,以便共同对合并实体分享利益和分担风险的企业合并。当参与合并的企业根据签订平等协议共同控制其全部或实际上是全部的净资产和经营,参与合并的企业管理者共同管理合并企业,并且参与合并企业的股东共同分担合并后主体的风险和利益时,这种企业合并属于股权联合性质的企业合并。
如何区别外资,内资,内资企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与此同时董事会直接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清算申请报告去向原来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单位进行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之后会出具批复文件,批复之日即为清算开始之日;   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来执行的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规范的审计报告;   4、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60天内要在省级报纸上刊登至少三次清算公告。头一回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10天内刊登。企业债权人自头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   5、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并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且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   6、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按期进行国、地税税务申报;   7、清算委员会在清算结束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财产分配表》、《债务清偿表》和《清算事项说明》,然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算结束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规范的审计报告;   8、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持以上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国税地税的税务注销。税务机关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9、办理财政、统计登记证注销手续;   10、办理海关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在补缴相应的关税税款后,注销海关备案登记证;   11、注销银行存款账户,剩余资金购汇汇给境外投资人,然后办理外汇登记证注销手续;   12、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和公章等,并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13、《批准证书》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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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收购外资企业的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内资企业收购外资企业的步骤问题解答如下, 内资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企业等五类。外商独资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内资企业收购外资企业时,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的步骤主要如下:
公司首先需要召开股东会,做出将全部股权转让的协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报先前核准公司设立的商务部审批,获得审批之后向该公司原注册的工商局提交有关资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到税务局、国土局、开户行等部门办理更名登记及相关手续。外资转内资所需资料
1.企业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请示(原件)
2.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决议(原件)
3.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7.投资中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8. 新股东会决议
9.其它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怎样判断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与此同时董事会直接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清算申请报告去向原来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单位进行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之后会出具批复文件,批复之日即为清算开始之日;   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来执行的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规范的审计报告;   4、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60天内要在省级报纸上刊登至少三次清算公告。头一回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10天内刊登。企业债权人自头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   5、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并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且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   6、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按期进行国、地税税务申报;   7、清算委员会在清算结束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财产分配表》、《债务清偿表》和《清算事项说明》,然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算结束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规范的审计报告;   8、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持以上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国税地税的税务注销。税务机关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9、办理财政、统计登记证注销手续;   10、办理海关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在补缴相应的关税税款后,注销海关备案登记证;   11、注销银行存款账户,剩余资金购汇汇给境外投资人,然后办理外汇登记证注销手续;   12、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和公章等,并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13、《批准证书》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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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合并企业合并无形资产怎么做
合并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合并后解散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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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外资企业是内资还是外资公司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与此同时董事会直接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清算申请报告去向原来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单位进行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之后会出具批复文件,批复之日即为清算开始之日;   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来执行的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规范的审计报告;   4、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60天内要在省级报纸上刊登至少三次清算公告。头一回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10天内刊登。企业债权人自头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   5、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并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且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   6、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按期进行国、地税税务申报;   7、清算委员会在清算结束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财产分配表》、《债务清偿表》和《清算事项说明》,然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算结束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规范的审计报告;   8、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持以上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国税地税的税务注销。税务机关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9、办理财政、统计登记证注销手续;   10、办理海关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在补缴相应的关税税款后,注销海关备案登记证;   11、注销银行存款账户,剩余资金购汇汇给境外投资人,然后办理外汇登记证注销手续;   12、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和公章等,并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13、《批准证书》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
如何判断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与此同时董事会直接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清算申请报告去向原来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单位进行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之后会出具批复文件,批复之日即为清算开始之日;   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来执行的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规范的审计报告;   4、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60天内要在省级报纸上刊登至少三次清算公告。头一回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10天内刊登。企业债权人自头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   5、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并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且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   6、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按期进行国、地税税务申报;   7、清算委员会在清算结束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财产分配表》、《债务清偿表》和《清算事项说明》,然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算结束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规范的审计报告;   8、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持以上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国税地税的税务注销。税务机关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9、办理财政、统计登记证注销手续;   10、办理海关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在补缴相应的关税税款后,注销海关备案登记证;   11、注销银行存款账户,剩余资金购汇汇给境外投资人,然后办理外汇登记证注销手续;   12、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和公章等,并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13、《批准证书》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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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的国外企业是否属于外资?
并购的国外企业是属于外资的。外资并购中国企业,流程是相当复杂的。并且少任何一种流程都是不可以进行办理的。如果大家想办理相关的事情,在到相关部门办理之前一定先给相关部门打一个电话进行确认一下,这样我们就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也会快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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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专长
您好,我开了一家企业,准备收购一家外资公司,我想咨询一下内资企业收购外资企业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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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的步骤
公司首先需要召开股东会,作出将全部股权转让的决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报先前核准公司设立的外经贸委审批,获得审批之后向该公司原注册的工商局提交有关资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到税务局、国土局、开户行等部门办理更名登记及相关手续。
二、股权变更事项须提交的文件
(一)向先前核准限公司设立的外经贸委提交下列材料,获取同意股权转让的审批: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原审批机关同意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别、撤消《批准证书》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的不需提交);
4、公司股东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及企业类别变更的决议;
5、出让方、受让方及其他投资者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6、原投资方签署的关于中止原企业合同、章程的协议;
7、海关、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
8、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原件及符合内资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的公司印章;
9、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向内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股权转让协议;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该企业注册资本金到位情况的审计报告;
6、公司股东资格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文件;
8、属于国有资产转让,须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文件;
9、原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件印(加盖原登记机关印章);
10、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内资企业收购外资企业流程,与国内企业间的收购流程是有所区别的。前者相对于更复杂一些,并且必须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及要求进行企业收购,否则是不被允许的。对于内资企业收购外资企业,需要获得外经贸的审批,审批通过之后,就可以向登记的工商部门提供相应的材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房产税内外统一,外企要怎么缴税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产税内外统一,外企要怎么缴税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什么?如何计算缴纳房产税?房产税的减免税政策有哪些?由于房产税与城市房地产税在政策规定上存在着一些差别,一些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在面临房产税如何缴纳的问题上感到茫然。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解读了房产税的相关规定,指出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在缴纳房产税时应该注意五大事项。

一,注意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据介绍,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其中,城市是指批准设立的市,具体区域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因此,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统一适用房产税条例后,其在征税范围内拥有的应税房产,都应该缴纳房产税。

二,注意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据介绍,在应纳税款的计算上,房产税要区分自用和出租两种情况分别计算。对于自用房产,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10%~30%以后的余值(具体的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适用
1.2%的税率。对于出租房产,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出租房产的租金收入,适用12%的税率。对个人出租住房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注意房产税纳税的起始时间。根据规定,对于以前缴纳城市房地产税的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从2009年1月1日起改为缴纳房产税。对于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2009年1月1日之后新建或新购置的房产,按以下规定执行: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自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注意房产税的减免税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表示,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了一些减免税。对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条例还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也制定了一些减免税政策。这些减免税规定同样适用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

五,注意房产税的申报缴纳。据介绍,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为了做好房产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都制定了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房产税纳税的期限,纳税申报的内容等征收管理的具体事项作出了规定。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应该按照暂行条例及房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向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产税。纳税人房产的情况(包括房产数量、原值、租金收入等)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变更。
内资企业收购外资企业的流程流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内资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企业等五类。外商独资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内资企业收购外资企业时,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的步骤主要如下:
公司首先需要召开股东会,做出将全部股权转让的协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报先前核准公司设立的商务部审批,获得审批之后向该公司原注册的工商局提交有关资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到税务局、国土局、开户行等部门办理更名登记及相关手续。外资转内资所需资料
1.企业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请示(原件)
2.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决议(原件)
3.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7.投资中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8. 新股东会决议
9.其它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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