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明确车位属于开发商合法吗

最新修订 | 2024-06-06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470人
专家导读 购房合同中约定车位属于开发商可能不合法。社区地面停车位属于土地使用权的范畴,无法进行产权登记手续,其权益应属于全体业主。因此,开发企业不能将地面停车位归属于自己所有。这样的约定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应谨慎处理。
购房合同明确车位属于开发商合法吗

一、购房合同明确车位属于开发商合法吗

根据相关行政规划,社区地面停车位由开发企业负责建设,此项设施实则并无独立的建筑结构,其本质上属于土地使用权的范畴,故无法进行产权登记手续。

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企业将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归属于所有业主手中。

在此基础上,地面停车位这一附属设施所产生的权益也理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其性质与其它公共附属设施并无二致。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二、购房合同哪些情况下无效

存在以下情况的会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后没有被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

二、签订买卖合同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

三、合同的内容违法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

四、合同是当事人恶意串通签订的,且合同内容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合同明确车位属于开发商合法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5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购房合同明确车位属于开发商合法吗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0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7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4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4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6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3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2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1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2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7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1****78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5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8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3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8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购房合同明确车位属于开发商合法吗
购房合同中约定车位属于开发商可能不合法。社区地面停车位属于土地使用权的范畴,无法进行产权登记手续,其权益应属于全体业主。因此,开发企业不能将地面停车位归属于自己所有。这样的约定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应谨慎处理。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劳动合同中岗位是否需要明确
劳动合同中岗位是需要明确的,除了岗位,还应该约定明确的劳动合同期限、薪资待遇、签订双方的基本信息等,这些都是必备条款。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5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购房合同算不算房屋权属证明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购房合同算不算房屋权属证明,房屋权属登记错误的情况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律师先生,您好!我们是漳州漳浦县的农民,我们石头房是在一九九几年建成了。 94年的时候,镇上要求做土地证,也交了丈量费和证书费用,可是那时候公公不懂,交完费用后,一直没有去拿证书。 现在想改建,没有土地证书,要去拿证书的时候,被告知要重新做。 房子是以前老房子翻建的,其中有一间老房子是别人的,但是这家人已经没有后代了,一直也都是我们在祭祖的。 我百度有看到河南2017年农村土地确认规定是这样的:无权属来源证明或权属来源证明不齐全的宅基地,在2009年12月31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束之前已建成使用、并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的村庄和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由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出具证明,对土地权利人、面积、范围、取得时间等进行确认,并公告30天。公告无异议的,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定,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请问这项规定是否也符合我们福建的情况了
[律师回复] 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公告废止是宣布作废的意思。诸如土地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就可以声明作废的。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权属证书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或《房屋他项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n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购房合同能证明房子的归属吗
购房合同不能证明产权归属,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等法律文件。在司法实践中,若涉及物业无相应产权证书,法院通常只裁定居住权或要求解决所有权问题。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物权的创设、变更、转移及消亡需依法注册才具法律效力。同时,我国实行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专门登记发证制度。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5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进单位档案工种不明确怎样证明?
在我国是存在一些特殊的工种的,但是有些特殊的工种档案上面是没有明确的,所以有的人对于怎么证明自己的特殊工种不知道。一般是可以自己保留相关的材料来证明的。当然也可以到原单位申请证明材料。关于进单位档案工种不明确怎样证明接下来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有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购房合同中明明写明是按套计价的,开发商要补偿吗
[律师回复] 你好,首先,建议您先仔细查看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内一般都会有关于面积确认以及面积差异处理的条款。主要查看:合同约定是按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计价的,以及合同是否有约定面积差价的处理方式。如有合同约定,业主跟开发商就根据合同约定解决米爱女机误差的问题。根据合同的条款,就可以初步判断开发商的要求是否合理。  另外,若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可以根据法定原则处理。详见以下2001年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二十条供参考。  第十九条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1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购房合同明确车位属于开发商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