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二手房需要注意啥

最新修订 |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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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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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官方凭证。无房产证交易风险极高,买方可能面临无法获得房屋的风险。即便房东有房产证,也可能抵押或转售。日后取得房产证后,房东仍有抵押或出售可能。因此,购房时应优先选择具备产权证的优质物业。
卖二手房需要注意啥

一、卖二手房需要注意啥

房产证乃是明确表明房主所持有的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官方凭证,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进行房屋买卖,对于买方而言,极易面临到无法获得房屋的极高风险。

房东即使持有房产证也完全有可能将其抵押或者转售他处,即便当前并未持有房产证,在日后办理取得之后,同样具有对该房屋进行抵押或出售的可能性。

因此,我们主张在选择交易房屋时,尽量优先考虑那些已经具备了产权证的优质物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卖二手房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1、找可靠的品牌中介。从购房者的角度考虑,它们多会选择有规模、操作规范的中介。一方面交易安全有保障,另一方面房源也比较充裕。所以,如果要卖房,您最好将房屋委托给大的中介公司,既能保障充足客源,也能保证交易的安全、避免后顾之忧。

2、独家代理卖房更安全。目前比较大的公司一般都倾向于同客户签署独家代理合同,因为独家代理合同更能保证交易的安全性。

3、代理有效期宜短不宜长。专家建议,代理时间以一个月为宜。如果一个月内房子未能脱手,但你对中介公司的服务还比较满意,还可以选择续约,中介公司一般也乐意。

4、跳单太危险。有的交易双方为了省中介费选择跳单,但是跳单交易风险大,买卖双方就必须亲自去处理这些事务,将消耗极大的精力和时间,反而会降低交易的效率。

5、房价慢慢协商。二手房房价不断升高,但是卖房子的时候也不能盲目开价,这样会让自己陷入难以成交的窘境。所以房价的多少可以着一些中介或者懂行的人进行咨询,综合之后再报价。

6、交房要谨慎。二手房交易中,许多中介公司也并不主张屋主交钥匙的做法。虽然交钥匙方便了中介公司看房,但是,万一发生失窃等意外情况,责任归属问题就十分麻烦。因此,许多大型中介对交钥匙也保持了谨慎态度。

7、写好合同细节。二手房交易之后,往往会发生一些纠纷,而这些纠纷主要集中在一些细节问题上。所以在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注意房款、中介费等比较大的费用,但在某些细节问题上多做关注。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卖二手房需要注意啥”,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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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二手房要注意什么?
查看户口和费用问题。查看下水管道。如果卖房者在使用中不留意的话,二手房很容易出现下水管道漏水或者堵塞的问题。查看墙体和天花板。查看电路及开关接口。购房者检查电路时,可先拉断房间的总电闸,看室内是否完全断电,再分别检查各个分盏是否能控制各分支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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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想买二手房,他让我帮他问一下那个关于二手房过户卖方注意啥的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你问的二手房过户卖方注意啥的问题,律师告诉你
1、全权委托公证
如果说卖方卖的楼是一个带有银行按揭的楼,如果卖方资金不够雄厚,那么就需要有一个赎楼的程序,在这个程序中,一般是委托中介,以及担保公司全权处理的,以达到赎楼以及卖楼的目的。卖方在这个中间出现的问题是最多的,因为全权委托,中介可以不经卖方同意,完全可以自行买卖该房屋,同时也常常违背卖方的一些口头意见,不按照卖方的意愿控制房产,而按中介自己的意愿控制该房产。而公证处要求撤销公证,需将所有的公证书收回,而中介常常卡住公证书,不返还给卖方。常常卖方无法控制自己的房产。
2、卖方主动违约
合同中都约定了解约定金,就是卖方要解约,只需双倍返还定金,而可以不被强制履行也不需要进一步赔偿损失。其实这个解约条款包含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卖方应当先启动解约程序。如果说买方先启动强制履行程序,那么可能面的后果就是会被判决强制履行。如果说买卖双方是个人签定的合同,而非中介操作,那么说如果卖方主动违约,就会面临双倍返还定金再赔偿涨价损失的可能。
3、阴阳合同
如果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营业税由买方支付,再签署阴阳合同,就有可能面临到刑法的处罚。
4、有租约的房屋
有租约的房屋要确认租房者不会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时要租房者出具声明书,放弃该项权利,一但忽视租房者的优先购买权,后果会很严重,租客可以要求撤销你和买方的买卖合同,就是过户了,仍会撤销。租房者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也要告之买方知道有租客的存在,否则到时买方找麻烦。
5、无证房地产买卖
很多卖房者,出卖的是一手房产证还没有出来的房屋,虽然法律有规定,不得买卖期房,但是那只是针对卖方的一个管理规定,而非合同是否有效的一个效力条件。并且这种情况下认定无证房地产买卖合同都是一个附生效条件的有效合同,所以卖方几乎不要抱有幻想,以这一条来撤销买卖合同,而达到不赔定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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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交易十大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二、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四、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五、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六、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七、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八、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九、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十、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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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注意什么
购买二手房应当注意哪些事项在进行二手房买卖时,请务必留意以下几个关键因素:首先,要确保产权证上的业主身份信息与出售方的身份信息完全一致;其次,对所购买的房产性质进行充分了解至关重要;第三,应仔细比对二手房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数据和实际测量结果,以防止出现偏差;此外,还需验证产权证的有效性以及真伪情况,以此保障交易过程的公正性;最后,务必对产权的完整性进行详细核查,这就意味着需要明确该房产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如私人抵押或共有权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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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最近打算购买一套房子用做婚房,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期房买卖合同啥时候签需要注意什么呢
[律师回复] 就合同主要条款说明如下:
(1)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面积两部分成。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目前交付房屋时,往往建筑面积增大,且不超过3%,但套内建筑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大。为避免此种对买房人不利的情况出现,合同中有必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减少多少,公摊面积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2%,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
另一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一般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确立的一般原则即是否超过3%处理。
(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可注明买方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买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建议买方无论有无贷款的必要,最好争取加入此条款,达到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的效果。
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合同里是否有《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不可以转让的房产;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二手房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交易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交易方式、权利保证、房屋价款、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我本来是上海的,后来去了杭州工作,不想要住公司的那个房,打算自己买当地的二手房,那外地户口买二手房合同需要注意啥
[律师回复]
一、权属审查
  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不得买卖;可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核实。
  
1、二手房转让人应当是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二手房权利人。
  
2、二手房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二手房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有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的书面文件。
  
4、二手房属于国有或集体资产的,应当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共有二手房,应当有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二、权属限制审查
  
1、交易的房屋,有没有受到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的限制交易情形。
  
2、二手房有无抵押等他项权利设置情况。若有,则要看无取得抵押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买卖的证明。
  
3、是否涉及他人的优先购买权  
  
(1)共有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要交易,需要二手房优先购买权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2)已经出租的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要交易,需要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4、有无下列禁止买卖情形: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产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二手房,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5、下列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禁止买卖: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5)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6)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6、当事人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产权人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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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应注意什么
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第一,注意查看出卖方的证件。第二,注意房屋的产权状态。第三,注意房屋的抵押状态。第四,注意房屋的出租状态。第五,注意房屋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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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律师你好,我最近刚刚买了二手房,请问你知道二手房过户需要注意啥吗?能具体介绍一下吗?
[律师回复] 二手房过户注意事项
(一 ) :签合同时需看到的东西:
1: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正本。
(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此产权的真实性。 )
(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验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 )
2:产权证所有人及其共有人 (配偶 ) 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复印件。
3:卖方身份证及户口薄。
4:如卖方非产权证权属人,则产权证权属人需出具书面格式的委托书。
5:原契税完税证明。
6:原购房发票 (复印件 ) 、原购房合同、由房屋土地测绘部门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和房屋地籍图。
7:水、电、煤结清帐单。 (上个月 )
8:交房日上月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以及有线电视凭证。
(二 ) :《房屋买卖合同》上需注明事项:
1:买卖合同已签订,买方首期款也已支付业主后,办理产权过户的过程中出现任何非买方责任问题致使产 权无法顺利过户时,业主需全额退还卖方订金及首付款,并赔偿。 (款清后必须拿到房产证和土地证。 )
2:卖方必须保证产权证的真实性,若产权证不被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可 (真实性 ) ,卖方全额退还房价总额 56万。
3: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需与产权证一致,如有不同,卖方必须补偿差价。
4:屋内设施陈列清楚 (包括门窗、地板等 ) 以及确保没有缺陷。如有缺陷,由卖方补偿。
5:有无抵押、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 ;
6:产权人书面委托书附进买卖合同。
7:付款方式流程做出明确、具体的约定。并注明,如因非个人原因而引起的任何付款上的拖延,买方可免 除责任。
8: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及费用 ; 及应由哪方于交房前结清包括水、电、煤、物管费、 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
9:房价是否包含了燃气设施费 ? 房价是否包含了维修基金余额 ?
10:卖主需在交房日前将其户口迁出。
1
1:如果买卖双方发生纠纷,中介公司有无能力负责赔偿损失。
1
2:违约责任:明确出现何种情况时即视为违约,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产生纠纷协商不成 时如何解决争议 (仲裁、诉讼等 );
1
3:写明合同生效、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
1
4:在合同中约定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另外,补充一些条款时,一定要落 实在文字上,并要求中介方在上面加盖公司公章。
1
5:贷款是到我手上的,由我来支付给卖方。
合同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 况 ; 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 ; 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2:标的 : 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 ; 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 归属 (要与第一条衔接 ); 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 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 ; 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 ; 房 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 ; 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3:价款 : 这里也是很主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 ; 付款方式 ; 付款条件 ; 如何申请按揭贷款 ; 定金 ; 尾款等。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 ; 条件 ; 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 ; 配合与协调问题 ; 双方应如 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 ; 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 ; 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5:违约责任 :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 ; 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 违约金、 定金、 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 ; 在什 么情况下可以免责 ; 担保的形式 ; 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6:解决争议的方式 :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 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1
7:合同生效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 生效或失效条件; 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 生效或失效期限; 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 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 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 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8: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 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补救措施; 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9: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10:附件。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 附件的效力等。
(三) :过户手续办理流程:
中介需出具一份手续办理时间表。
上家有抵押,下家要贷款
1:签买卖合同,同时签贷款合同
2:银行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放款,由担保公司的人员陪同到上家贷款银行还贷———办理抵押注销手续(7个工作日)
3:交易中心过户———20个工作日出下家的房产证及他项权利证书
上家无抵押,下家要贷款
1:签买卖合同,同时签贷款合同
2:银行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3:交易中心过户——20个工作日出下家的房地产权证及他项权利证明
4:银行收到他项权利证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放款
产权转移登记申请(到市、区房产局) 、领取购房人《房屋所有权证》
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各区土地分局)
领取购房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四) :过户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市场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已购住房出售登记、过户和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手续。)
1:买卖双方一定要到政府指定的房地产交易场所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按国家规定交纳各种交易费用,领取政府颁发的产权证,最好买卖双方能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指产权证) 。
2:煤气过户。
按照燃气公司的规定,上下家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且已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燃气设施费,以及双方的身份证、上家在交房日前一个月已缴讫的煤气费账单,一起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燃气部门将拒绝办理。
3:结清电话费。电话、宽带过户。
有的家庭已经安装了多门电话线路,下家就要仔细问清楚,并且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是一根还是两根线路,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 电话线,转让价是否包含电话线。购房者可以让原房主将电话移走,然后另外申请安装电话。如确因电话线路或号源紧张而非要上家的不可,那么在交房前就要和上家一起到电信部门办一张截止到交房日的结算账单,一并清结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4: 协助有线电视过户。
有线电视实行一户一卡制,由于有些二手房是空关房,平时无人居住,上家也没有去付有线电视的月租费,造成拖欠。时间一长,有线站会作封端处理。因此,在房屋交接时下家可要求上家提交交房日上月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以及有线电视凭证。下家凭上述两样资料和新的房地产权证,即可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有线电视站办理过户手续。
5:迁移户口。
买卖二手房,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以外,上家的户口没有及时迁出,是发生纠纷最多的因素之一,也是最易危及到下家利益的一种纠纷。因此,下家在房屋交接日前一天可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查阅上家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如果上家户口要在交房后才可迁出,则下家一定要与上家就此问题约定清楚。
(五) :验房注意事项:
1:一些转让给下家的设备、电器,以及水电煤等,购房者应该试一下,看是否好用;
2:还应要求房东提供装修的管线、电路走向图,以备日后自己改装或维修。
3:按电力公司的规定,如果有私自装拆总熔丝箱和电表、私自启封印、擅自变更计量装置等行为的,都将作违章用电处理。所以购房者一定要亲自检查一下电表是否有移动、改装? 以免日后自己承担违章责任。
4:结清包括水、电、煤、物管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上月结清帐单)
5:核对房产证上的房屋格局等是否与现房一致
八大注意事项需关注
在房产交易中因交房而产生的纠纷主要表现于水、电、煤气及其附属设施和房屋装修等方面。如果在买卖双方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对上述情形予以关注,那么在实际的房屋交接过程中,这样的矛盾会在很大程度上被避免。
1. 结清水表账单
本市自来水公司目前实行的是户名住宅地址制度,大多数的房产上下家不需要办
理水表过户手续。
但在交房时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双方须要进行抄表读数,并按实际的抄表数由业主结清所欠费用。按自来水公司的规定不论是谁使用的,凡发生逾期未缴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如经30日催缴后仍未缴清水费和滞纳金的住户,则停止供水。建议下家在交房前要询问上家是否已付清水费,交房当日要求上家携带好近期的水费账单,并可以拨打“小郭热线”962626查询该房产已往的水费欠缴情况。
2. 告知电表状况
按电力公司规定,凡发现私自装拆电表箱、私自开启封印、擅自改变计量装置等行为均属违章行为,违者按违章用电处理。因此,在交房时建议下家亲自查验电表是否有移动改装的痕迹。在实际操作中,现新建商品房的电表户名基本为业主本人或是开发商名字。在办理交房手续时除双方核对电表读数外,还须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房产证、私章等前往所在地电力营业厅办理电表过户更名手续,并结清该电表的所有欠费。如须了解电费欠缴情况可拨打95598上电热线查询。
3. 协助煤气过户
按照煤气公司的规定,上下家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其中须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煤气设施费或该煤气设备无偿转让的证明文字,以及上下家的身份证,上家近期的煤气费账单,双方亲自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更名手续。更名手续费10元由下家承担。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燃气部门将拒绝办理。如要查询煤气的欠费情况及燃气部门的地址请拨打962777上海燃气集团24小时燃气服务综合受理热线。
4. 协助有线电视过户
有线电视实行一户一卡制,如遇上家拖欠费用的情况,时间一长,有线站会作封端处理。因此在交房时下家可要求上家提交交房当日上月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及有线电视初装凭证。下家凭上述两样资料和新的房地产权证,即可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有线电视站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要查询欠费情况只需拨打114查询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即可。
5. 结清电话,宽带费用
如果下家无需延用上家的电话号码,则上家可以去电信公司注销或迁移该号码,然后下家另外自行申请安装电话。如果下家需要延用上家的电话号码,则上下家一起到电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以交房当日为准结算话费账单。至于宽带费用以交房当日为准并以上月账单结算。如有疑问可以拨打10000号查询。
6. 结算维修资金
按照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住宅转让时,维修资金账户中余款是不予退还的,因此上家凭《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结算交割单》绿色联可向下家按实结算或赠送给下家。同时维修资金的所有人更名为下家。
7. 物业更名及结算物业管理费用
建议上下家到房屋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处办理以交房当日为准结算物业管理费。同时下家办理物业进户手续。
8. 迁移户口
在交房时上家的户口没有及时迁出是发生纠纷最多的因素之一。因此下家在交房当日前一天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查阅上家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如果上家户口要在交房后才可迁出,则下家一定要与上家就此问题约定清楚并做好书面确认。
新房要看五证是否齐全,二手房要注意以下事项(
1. )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 )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 )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 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 )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 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 )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 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 )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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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最近想要去购买一处二手房,但是不了解河源二手房的相关买卖政策,因此来咨询下你们。
[律师回复]
一、买卖双方无贷款: 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并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买房支付卖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下家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二、卖方有贷款未还清: 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进行监管;卖方、买房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见证还清房东未付清的银行贷款。7个工作日后,银行贷款审结结束,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买房支付卖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
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买房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三、买方贷款购房: 首先对买方的贷款额度、资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双方达成买卖协议。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方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买方和贷款公司或银行签订贷款协议;7个工作日贷款审核结束后,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银行凭新的房产证,给卖方放款;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买方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四、买卖双方均有贷款: 首先对买方的贷款额度、资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双方达成买卖协议。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方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进行监管;卖方、买方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见证还清卖方未付清的银行贷款;7个工作日后,银行贷款审结结束,买方和贷款公司或银行签订贷款协议;7个工作日贷款审核结束后,买卖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银行凭新的房产证,给卖方放款;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买方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以上是河源二手房的相关买卖政策
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二手房买卖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由于价格相对价格较低,因此受到很多买房者的青睐,然而由于二手房权属的多样性和交易方多为个人之间等因素,使得某种意义上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比签订新商品房买卖合同更加需要注意深入了解一些细节,减少法律风险,那么一般来说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特别关注的呢。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需要哪些注意事项 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注意是否合同的标的是否是《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的不可以转让的情形,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 4、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二、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1、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 2、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 3、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三、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 2、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 3、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四、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1、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2、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 3、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一端墙角到另一端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五、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 1、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 2、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 3、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 六、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 1、打开水龙头观察水的质量、水压; 2、打开电视看一看图像是否清楚,能收视多少个台的节目; 3、确认房子的供电容量,避免出现夏天开不了空调的现象; 4、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 5、电话线的接通情况,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 6、煤气的接通情况,是否已经换用天然气; 7、小区有无热水供应,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带有热水器; 8、冬天暖气的供应以及费用的收取,暖气片数够不够,暖气温度够不够。 七、了解装修的状况 1、原房屋是否带装修,装修水平和程度如何,是不是需要全部打掉; 2、了解住宅的内部结构图,包括管线的走向、承重墙的位置等,以便重新装修。 八、查验物业管理的水平 1、水、电、煤、暖的费用如何收取,是上门代收还是自己去缴,三表是否出户; 2、观察电梯的品牌、速度及管理方式,观察公共楼道的整洁程度及布局; 3、小区是否封闭,保安水平怎样,观察一下保安人员的数量和责任心; 4、小区绿化工作如何,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哪些服务。 九、了解以后居住的费用 1、水、电、煤、暖的价格; 2、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3、车位的费用。 十、追溯旧房的历史 1、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 2、哪些人住过,什么背景,是何种用途; 3、是否发生过不好的事情,是否欠人钱或者发生过盗窃案; 4、是否欠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以及水、电、煤、暖的费用。 十 一、了解邻居的组合 1、好邻居会让你生活愉快,选不同的时间在社区内看人来人往,通过衣首和生活规律判断人的社会层次; 2、拜访上、下、左、右邻居,了解他们在此居住是否顺心; 3、与居委会或者传达室的值班人员聊天,了解情况。
二手房买卖卖方注意事项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二手房买卖卖方注意事项有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如果你的房子是经过房产中介的话,千万一定要实地查房。房产中介太会忽悠了,别被带沟里了。
2、房子的归属权也是很重要的,认真查询房产证上的归属人的名字是否和卖家本人的身份一致。不注意这个事的话,这问题就大了。
3、你买的房子是否还在租赁期,因为根据相关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在房产买卖的时候不可以存在出租给其他人。
4、房子的物业费是否在出租前结清,物业费包括物业管理费、电费、天然气、煤气、暖气,否则会让我们入住后进行缴纳。
5、了解房子的实际房龄,大部分商品房的使用权限是70年。但也有个别房屋的产权年限只有四十年。
6、在签订房产合同前一定要逐条阅读条款,千万不要别中介钻了空子,合同空处不留白。
7、房子是否是正常的房子,因为违规被查封的房子不可以进行买卖的。
8、看完房之后先别急着签订购房合同,我们需要观察房子几天,然后再来付定金,以防房子不合适,然后已经签订了合同,这时中介就会要求你赔偿违约金。
9、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我们买方是要缴纳一些税费的,一般都是契税(90平方以下1计算,90平方以上1.5计算,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一般都是卖方支付)。
10、房子的户口是否迁出,买卖双方缴纳相关税费,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立契过户当天,买卖双方及其业务员同时来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签订《买卖契约》。因为银行必须要看到《买卖契约》,才会放款给你。最后还要哦办理好房产产权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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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的注意啥事项
(一)房屋手续是否齐全(二)房屋产权是否明晰(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四)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五)市政规划是否影响(六)福利房屋是否合法(七)单位房屋是否侵权(八)物管费用是否拖欠(九)中介公司是否违规(十)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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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二手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5、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6、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7、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8、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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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要注意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注意哪些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的时候,首先一定要注意合同里是否有《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不可以转让房产;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一)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二)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三)注意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四)注意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五)注意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六)注意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二手房买卖注意些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二手房买卖注意些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一、 去正规的网站和中介
如果买二手房有中介参与,要找相对大的、知名的中介。中介的收费、服务情况要先问清。买房卖房就找房多多!
还要和中介谈好,中介费的付款时间,一般来说是签完合同付一部分,过户后付一部分,省的太早付完钱,中介就不管事了。付完记得要发票,贷款之类的问题,别怕麻烦,自己去找银行。
二、实地考察房屋情况
1、房屋自身建筑情况
如房屋户型、结构、朝向、通风、采光、质量、面积、层高、装修、配送的家具等,其中比较容易被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
2、房屋周边状况
如周边交通、生活配套、小区绿化、噪声、电梯、保安、物业管理、街道居委会等。
三、 看房子产权是否清晰
购房者在买卖房屋时,一定要确保房产安全无误,仔细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尤其是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
四、 看二手房的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卖房子时,有些费用长期拖欠,甚至已经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例如,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物业相关费用等。
五、 注意迁移户口问题
买二手房,有为了孩子就近读书问题才选择购买此房。如果卖家的户口没有及时迁出,户口也迁不进来,就会发生纠纷。
因此,买房前可到相关部门(街道、居委会、派出所之类)查阅卖家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如果卖家户口要在交房后才能迁,就一定要与卖家就此问题在合同里讲清楚。
六、买二手房过户问题
①时间:确定到房管局办理买卖合同登记和过户的时间。
②费用:过户所涉税收和费用谁出。这些要在合同里订好。
二手房交易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其中比较大块的是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三项,(其余几项都很少一般就是几百块钱)。“交易税费由乙方承担”是合同中的常见陷阱,一般来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由卖方负责,买方负责契税。
前几年都是卖方市场,不少买方为了抢房,都主动承担了所有税费,现在房价没那么夸张了,才会开始注意具体谁负责。还有一种情况是,事先谈好,以房价让利为条件,乙方可以同意在合同里写交易税费由乙方承担,同时房价低了税费也可以少交几百块。
③上证的人数:房产证上要写几个人的名字?妻子、孩子的如果要加,现在就一起写上,以后再加,麻烦的很。
④户口迁出:上一大点的最后一个问题,现在就订好卖方户口迁出的时限。
买卖二手车要注意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违约责任说明要细致
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如果原合同没有明文规定违约责任的话,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要求对方补充进去,特别是对那些不能及时过户的交易,应该在合同中强调,若交易过程中过不了户,对方无论出于任何原因都应无条件全额退款。
二、车况问题要在合同上谈
建议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及时要对方提供详细的车辆状况说明,或者找权威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定(这要与车行进行协商),然后体现在合同中。又或者让对方在合同中注明,如原车原车保证无大事故、无大的机械隐患等。反正要记住一点,不要轻易相信口头承诺,承诺必须要注明在合同中去。
三、随车手续要齐全
在较为详细的二手车买卖合同中,一般都会有是否交付该车行驶证、购置附加费凭证及发票,购到合同的路票凭证,车船使用税凭证,年票凭证、原车发票及购买的车辆保修以及保障期限。
四、合同条款描述要清晰准确
在签署二手车买卖合同时要认真仔细的阅读里边的条文,在签署合同时遇到描述模糊不清,表达出现争议容易造成理解误差的条文要及时的修正。确保一份合同让买卖双方都能看明白、理解透,自己所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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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车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对复婚时间未规定时间限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男女双方离婚后,任何时候都可以复婚,不受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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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买卖二手房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交易的注意事项 1、核实卖方的身份 主要是看卖方是不是房屋的真正所有权人,要看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或者二合一的房地产权证)、契证及身份证,这些证件上的人是否一致。另外,如果卖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他/她一个人的名字,买方与其签订的购房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 2、核实房屋权属 买房时,看看房屋的产权有无争议。注意房屋是否存在被依法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所有权属转让的情况,避免付款后房屋无法交付。必要时,我们可以去房管局了解相关的信息。 3、注意房屋共有人 如果该房屋存在共有人,那么,卖房时,也需要征得共有人的同意才行,房屋的共有人也必须在买卖合同上签字。要注意核对签字人的真实身份,必须为房屋共有人本人,不得。比如,夫妻婚后买的房子,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卖房时,必须夫妻双方均在合同上签字才可。 4、注意房屋是否违章或待拆迁 买二手房时,要留意这个房屋是否为违建建筑,如果为违建建筑,则很有可能钱财两空。另外,买二手房尤其是老旧的二手房,要特别留意是否待拆迁。别以为房屋拆迁,自己就赚了,真这样的话,房主又为啥卖房,又为啥有那么多钉子户,以及因拆迁而引发的各种纠纷。 5、房屋是否被出租 买卖不破租赁,假如租户的租期还未到期,那么,买方就暂时不能入住。买房时,一定要多次实地查看核实房屋是否存在出租的情况;如果有,应尽量要求卖方在交易前处理好租赁事宜。有新闻报道过,某女士买了一套房,过户收房时发现该房屋有租户,租约10年,且租户已交清3年 10.8万的房租,不肯搬走。此外,租户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买房的时候,这一点也需要注意。 6、注意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的土地使用期限一般是70年,但早些时候的老房子,土地使用期限比70年短,有些只有20年、30年。买房的时候,一定要核实下该房屋剩余的土地使用期限。因为其是影响房价的重要因素,此外,剩余的土地使用期限多久,关系到土地使用年限什么时候到期,以及到期后续费的问题。 7、明确各类税费 买二手房的税费比较多,很多时候本应该是卖家承担的费用,比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均转移到买家身上。另外,很多黑中介收取一些莫名的费用,也有的是原本说的某项费用一个价,到最后又变为另外一个价格。在实践中,需对各项税费的承担作明确的约定。 8、明确违约事项 比如,卖家没有按时迁出户口、房子涨价卖家毁约了、买家没有获得银行贷款等,出现这样的问题,应该如何解决,事先就要约定好,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9、明确房屋内部设施 很多二手房都是装修好了的,带家具家电。买房时,要明确这些内部的装修是原房主带走还是留下。不要不在意,真的有房主卖房了,将马桶、抽烟机、厨柜等带走的。 10、明确佣金 不同的中介,其佣金也是不一样的,一开始就要对中介佣金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此外,有必要对交易失败后佣金的退还情况作约定。 1 1、避免阴阳合同 买房时,为了避税,很多人喜欢签订阴阳合同,即签订两份房屋买卖合同。比如,一份写明房款为50万,用于在房产交易大厅过户时使用,只按50万缴纳税费;另一份写明房款为80万,是双方实际成交的数额,由双方私下保存。像这样的二手房交易存在较大风险,一旦发生纠纷,就比较麻烦。 1 2、相关费用是否结清 二手房的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网费、燃气费等各项费用,务必要结清,以免出现需要由买家承担其“后遗症”的情况。此外,过户时,像水电卡、燃气卡、有线电视等,也些是需要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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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交易的注意事项 1、核实卖方的身份 主要是看卖方是不是房屋的真正所有权人,要看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或者二合一的房地产权证)、契证及身份证,这些证件上的人是否一致。另外,如果卖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他/她一个人的名字,买方与其签订的购房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 2、核实房屋权属 买房时,看看房屋的产权有无争议。注意房屋是否存在被依法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所有权属转让的情况,避免付款后房屋无法交付。必要时,我们可以去房管局了解相关的信息。 3、注意房屋共有人 如果该房屋存在共有人,那么,卖房时,也需要征得共有人的同意才行,房屋的共有人也必须在买卖合同上签字。要注意核对签字人的真实身份,必须为房屋共有人本人,不得。比如,夫妻婚后买的房子,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卖房时,必须夫妻双方均在合同上签字才可。 4、注意房屋是否违章或待拆迁 买二手房时,要留意这个房屋是否为违建建筑,如果为违建建筑,则很有可能钱财两空。另外,买二手房尤其是老旧的二手房,要特别留意是否待拆迁。别以为房屋拆迁,自己就赚了,真这样的话,房主又为啥卖房,又为啥有那么多钉子户,以及因拆迁而引发的各种纠纷。 5、房屋是否被出租 买卖不破租赁,假如租户的租期还未到期,那么,买方就暂时不能入住。买房时,一定要多次实地查看核实房屋是否存在出租的情况;如果有,应尽量要求卖方在交易前处理好租赁事宜。有新闻报道过,某女士买了一套房,过户收房时发现该房屋有租户,租约10年,且租户已交清3年 10.8万的房租,不肯搬走。此外,租户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买房的时候,这一点也需要注意。 6、注意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的土地使用期限一般是70年,但早些时候的老房子,土地使用期限比70年短,有些只有20年、30年。买房的时候,一定要核实下该房屋剩余的土地使用期限。因为其是影响房价的重要因素,此外,剩余的土地使用期限多久,关系到土地使用年限什么时候到期,以及到期后续费的问题。 7、明确各类税费 买二手房的税费比较多,很多时候本应该是卖家承担的费用,比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均转移到买家身上。另外,很多黑中介收取一些莫名的费用,也有的是原本说的某项费用一个价,到最后又变为另外一个价格。在实践中,需对各项税费的承担作明确的约定。 8、明确违约事项 比如,卖家没有按时迁出户口、房子涨价卖家毁约了、买家没有获得银行贷款等,出现这样的问题,应该如何解决,事先就要约定好,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9、明确房屋内部设施 很多二手房都是装修好了的,带家具家电。买房时,要明确这些内部的装修是原房主带走还是留下。不要不在意,真的有房主卖房了,将马桶、抽烟机、厨柜等带走的。 10、明确佣金 不同的中介,其佣金也是不一样的,一开始就要对中介佣金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此外,有必要对交易失败后佣金的退还情况作约定。 1 1、避免阴阳合同 买房时,为了避税,很多人喜欢签订阴阳合同,即签订两份房屋买卖合同。比如,一份写明房款为50万,用于在房产交易大厅过户时使用,只按50万缴纳税费;另一份写明房款为80万,是双方实际成交的数额,由双方私下保存。像这样的二手房交易存在较大风险,一旦发生纠纷,就比较麻烦。 1 2、相关费用是否结清 二手房的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网费、燃气费等各项费用,务必要结清,以免出现需要由买家承担其“后遗症”的情况。此外,过户时,像水电卡、燃气卡、有线电视等,也些是需要过户的。
二手房买卖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以下几方面: 一、注意审查二手房的权属情况 审查二手房的权属情况时,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因为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不得买卖。如果无法确定该权属资料是否真实,购房者可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核实。此外,还应注意以下的小问题: 1、二手房转让人应当是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二手房权利人。 2、二手房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二手房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有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的书面文件。 4、二手房属于国有或集体资产的,应当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共有二手房,应当有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二、注意审查二手房的权属是否受限制 这种情况下,有以下三点需要注意: 1、交易的房屋,有没有受到司法机关或者的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的限制交易情形。 2、二手房有无抵押等他项权利设置情况。若有,则要看无取得抵押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买卖的证明。 3、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1)共有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要交易,需要二手房优先购买权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2)已经出租的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要交易,需要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三、注意审查该二手房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交易的情形 (一)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有以下情况的二手房,不得上市交易: 1、司法机关和依法裁定,决定产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二手房,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下列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禁止买卖: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5、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6、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四、注意二手房的使用功能是否完整 在这个问题上,购房者主要是考虑该二手房是否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对此,购房人应要求产权人或售房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可以要求产权人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二手房买卖需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目前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很多二手房买卖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4、必须注明二手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5、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心。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6、通过中介公司购房必须要求与房主见面 现在有些经纪公司有“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完一个客户定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故本报提醒消费者,此时您应该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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