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日结临时工受伤算工伤吗

最新修订 |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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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日结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仍属工伤,享有相应待遇。无论是否签署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情形,都应被认定为工伤。受伤后,需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结果主张赔偿。赔偿包括医疗费用、工资、伙食补贴等。治疗期间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住院伙食补贴和交通费用报销。请维护自身权益,确保获得应有待遇。
工资日结临时工受伤算工伤吗

一、工资日结临时工受伤算工伤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日结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仍属工伤范畴。

值得强调的是,对于工伤而言,并不存在临时工的区分,只要劳动者用工单位之间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并且在工作过程中所受伤害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或第十五条中的任何一种情况(同时排除第十六条所述情况),不论该劳动者是否签署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亦或是是否已经缴纳了社会保险,均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有相应的工伤待遇

在此基础上,我们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您需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随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主张赔偿权利;

其次,若用人单位未能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之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再次,如果用人单位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将构成违法行为,您可搜集相关证据,例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装、工作往来邮件、证人证言、录音等能够证明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进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最后,在停工留薪期间,您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每月按时发放;同时,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与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关于工伤赔偿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贴、护理费用、交通及住宿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在解除劳动关系时还会涉及到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

具体的赔偿金额需综合考虑您的个人工资水平、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后才能确定。

此外,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有职业病而进行治疗的,均可享受到工伤医疗待遇

具体来说,当职工因工住院治疗时,所在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给予住院伙食补贴;经过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社保经办机构批准同意,工伤职工前往统筹地区之外就医的,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也应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予以报销。

总的来说,工伤待遇的保障对于每一位劳动者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资日结不给怎么办

工资日结不给,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讨要拖欠的工资: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向工会求助;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资日结临时工受伤算工伤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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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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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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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在工地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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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公司承建了一个项目,在项目开工时,我丈夫经人介绍到工地临时打工。不幸的是,我丈夫在工地干活时被物件砸伤。建筑公司以各种理由不为我丈夫申报工伤。等我们去申请工伤认定时,该建设项目已经完工。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丈夫能否被认定为工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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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于12月2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建筑项目是否完工,既不影响工伤认定,也不影响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意见》规定,对在参保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建筑业职工,其所在用人单位要继续保证其医疗救治和停工期间的法定待遇,待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法享受参保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也可根据其意愿一次性支付。针对建筑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特点,对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中难以按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可以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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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雇佣日结临时工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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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受伤如何赔偿,标准是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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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受伤雇用公司是需要赔偿医疗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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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合同临时装修工受伤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没有合同临时装修工受伤算工伤吗问题解答如下,   无论是否有劳动合同,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因工作时受伤,都属于工伤。如果是给个人包工头工作受伤,不算工伤,但是可以包工头个人,按人身损害要求老板个人支付相关待遇。  
1、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1个月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可以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工伤职工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工伤职工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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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1个月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可以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工伤职工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工伤职工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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