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下,您有权请求公司方面为您支付双倍薪资,缴纳保险费以及发放适当的经济补偿金。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我们提供以下相关的法律依据:
按照我国现行劳动法规定,经济补偿应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的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此外,如果服务期限超出了六个月但不到一年的时间,则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如若服务期限不足六个月,则只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然而,当劳动者月工资水平远远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时,向他们支付的经济赔偿将按照该标准中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数额执行,而支付经济补偿的总年限也最多只能达到12年。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月工资”,主要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务关系之日起的前十二个月之内的所有平均收入。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怎么去赔偿
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企业不同意补缴的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企业不给劳动者交社保,劳动者能要求双倍赔偿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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