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车辆逾期被起诉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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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具备偿还能力,全额偿还最理想;若暂时无力偿还,可与银行协商分期或延期。保持积极沟通态度,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不必担忧,配合法院诉讼程序,耐心等待裁决。保持冷静理智,避免过激行为,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融资租赁车辆逾期被起诉怎么办

一、融资租赁车辆逾期被起诉怎么办

若具备偿还债务的经济实力,那么全额偿还欠款无疑是最为理想的方式;倘若暂时无力承担全部欠款,您可尝试与债主银行进行协商,说明当前面临的财务状况以及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种种困难,共同探讨出一个务实可行的分期还款计划或是延长还款期限的协议。

在这期间,希望能够保持积极良好的沟通态度,以便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若上述途径均无法奏效,您也不必过于担忧,只需积极配合法院的诉讼程序,耐心等待法院的最终裁决即可。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保持冷静理智,切勿采取过激行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二、融资租赁是股权还是债权

融资租赁是债权。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融资租赁车辆逾期被起诉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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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甲方(出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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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就车辆融资租赁及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且非依赖甲方的技能,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进行融资,协助乙方购买厂家生产的 牌, 型号汽车 部,乙方应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车辆。
具体购车事宜由乙方与供车方签订合同。因租赁车辆的质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问题发生争议,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乙方直接与供车方协商或诉讼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帮助乙方办理车辆入户手续,该车的牌照号为:豫 。
第二条:租赁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甲方应自合同生效起当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车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条:总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按月 的利率计息。分 期付清,第一期付 元,应至 年 月 日前缴清;第二期付
元,应至 年 月 日前缴清;第三期付 元,应至 年
月 日前缴清,以此类推。
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经甲方催告后在一月内仍不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车辆。
第五条:乙方取得租赁车辆后,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该租赁车辆。
第六条:租赁期内,乙方应负责租赁车辆的维修义务。
第七条:租赁期内,乙方占用、使用租赁车辆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因经营车辆需雇佣的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在雇佣期间,如发生交通肇事,工伤事故,造成雇佣人员伤、残、死亡等,一切经济赔偿均由乙方全额负担,甲方不付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条: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买卖、转让、抵押、出租租赁车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如乙方买卖、转让、出租租赁车辆,必须经甲方同意,如果转让出租租赁车辆,乙方必须向甲方足额缴纳三年服务管理费。
第九条:甲方代为乙方办理各种税费手续等,代为办理车辆二级维护等服务,甲方可以派员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或其它纠纷案件,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车辆发生事故后,乙方因处理不当和不积极主动所造成在甲方入户的其它车辆受牵连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主动赔偿因此所受牵连车辆和人员的损失,否则甲方或受牵连车辆所有人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代为乙方租赁车辆办理投保手续,其投保项目为:交强险、乘坐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然险等,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并应在当年保期结束前一个月向甲方缴纳下年度的保险费,由甲方代乙方向保险公司缴纳,并办理保险手续。
第十二条:总租金及甲方代为垫付的税费,在乙方还完后,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担保人:
  年 月 日
融资租赁公司为什么要融资租赁设备?
[律师回复]
1、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为严苛,核心条件如下:

一,要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在中国境外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

二,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50;

四,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2、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亦较为严苛,核心条件如下:第
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000万元;第
二,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第
三,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登记时不需要履行前置审批程序,也无须实缴注册资本。对于未办理试点企业资格的企业能否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我们认为,既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需要办理前置许可,在企业办理了工商登记之后即可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但是,商务部曾在其官方答复中认为,未在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名单内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虽包含融资租赁,但不能够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依据即是前述商建发560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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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租赁的分类: 1、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是由租赁公司向承租单位在短期内提供设备,并提供维修、保养、人员培训等的一种服务性业务,又称服务性租赁。经营租赁的特点主要是: (1)出租的设备一般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要选定,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 (2)租赁期较短,短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在合理的限制条件内承租企业可以中途解约。 (3)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由租赁公司负责。 (4)租赁期满或合同中止以后,出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经营租赁比较适用于租用技术过时较快的生产设备。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由租赁公司按承租单位要求出资购买设备,在较长的合同期内提供给承租单位使用的融资信用业务,它是以融通资金为主要目的的租赁。融资租赁的主要特点是: (1)出租的设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者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 (2)租赁期较长,接近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在租赁期间双方无权取消合同。 (3)由承租企业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 (4)租赁期满,按事先约定的方法处理设备,包括退还租赁公司,或继续租赁,或企业留购。通常采用企业留购办法,即以很少的“名义价格”(相当于设备残值)买下设备。 3、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 (1)作用不同 由于租赁公司能提供现成融资租赁资产,这样使企业能在极短的时间,用少量的资金取得并安装投入使用,并能很快发挥作用,产生效益,因此,融资租赁行为能使企业缩短项目的建设期限,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同时,避免企业因资金不足而放过稍纵即逝市场机会。经营租赁行为能使企业有选择地租赁企业急用但并不想拥用的资产。特别是工艺水平高、升级换代快的设备更适合经营租赁。 (2)两者判断方法不同 融资租赁资产是属于专业租赁公司购买,然后租赁给需要使用的企业,同时,该租赁资产行为的识别标准,一是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该项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二是支付给租赁公司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等于或大于租赁开始日该项资产帐面价值的90%及以上;三是承租人对租赁资产有优先购买权,并在行使优先购买权时所支付购买金额低于优先购买权日该项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5%.四是承租人有继续租赁该项资产的权利,其支付的租赁费低于租赁期满日该项租赁资产正常租赁费的70%.总而言之,融资租赁其实质就是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某种意义来说对于确定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企业,融资租赁实质上就是分期付款购置固定资产的一种变通方式,但要比直接购买高得多。而对经营租赁则不同,仅仅转移了该项资产的使用权,而对该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却没有转移,仍然属于出租方,承租企业只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承租期满的经营租赁资产由承租企业归还出租方。 (3)租赁程序不同 经营租赁出租的设备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要选定,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而融资租赁出租的设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 (4)租赁期限不同 经营租赁期较短,短于资产有效使用期,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较长,接近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 (5)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 经营租赁由租赁公司负责,而融资租赁有承租方负责。 (6)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 经营租赁期满后,承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而融资租赁期满后,企业可以很少的“名义货价”(相当于设备残值的市场售价)留购。 (7)租赁的实质不同 经营租赁实质上并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而融资租赁的实质是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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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融资租赁合同书的内容有什么
车辆融资租赁合同书的内容有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身份信息,以及具体进行租赁的事项,包括租赁物的内容和租赁时限,租赁所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租赁的方式。同时租赁合同书还需要说明租赁双方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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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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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不归还车辆怎么处理?
融资租赁合同不归还车辆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以及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因为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说明融资租赁合同如果到期了,相关人员是可以将融资租赁物品购买回去的,如果不返还的话就需要购买,否则的话肯定是需要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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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权利,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义务
[律师回复] 出租人是融资租赁市场的经营者,是融资租赁交易中最活跃的部分,推动融资租赁交易的发展的主导力量。,根据其性质和投资目的不同,出租人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厂商类出租人即附属于设备制造厂商的出租人。些机械、电子领域的大工业制造商,为扩大本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增加销售量,通过在本企业内部设租赁部,或者另行设立租赁子公司,或者与其他专业性融资租赁公司合,专门经营本企业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融资租赁业务。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厂商类出租人有通用财务公司(Caa)、国际商业机器信司(B)、卡特彼勒公司(Ca)、西门子信贷公司()等。这类出租人进行融资租赁的目的是运用融资租赁交易所具有的资优势,来提高本企业产品的综合竞争力,以此增加产品销售,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在进行具体的融资租赁交易安排时,这类出租人经常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自身优势,为客户提供对租赁租赁设备的保养、维修、配件供应等方面的服务,并在融资租赁期限届满时提供更加灵活的选余地,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对设备分期付款、表外融资、短期使用、免技术更新风险等多方面的需求。
2.金融机构类出租人即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该类金融机构利用其资金势直接参与融资租赁交易,或者为了参与融资租赁交易而设立其属的租赁部或租赁子公司,在融资租赁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
3.机构类出租人即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或者与租赁业务相关的财咨询公司和经纪公司。这类出租人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时,主要是用其专业的租赁技术,通过安排各种交易方式,面向特定客户群体,地进行融资租赁交易,保证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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