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06-1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犯罪立案准入门槛如下:若行为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非基本农田上的耕地十亩及以上;或涉及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合计达到五亩以上;或其他林地面积十亩以上等情形,应视为具备犯罪情节,启动刑事案件立案程序追究法律责任。
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一、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关于非法占有集体土地行为的犯罪立案准入门槛规定如下:

行为人非法占用了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基本农田上的耕地十亩及以上;或者其所涉及的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的数字仅限于单种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又或者其他林地面积高达十亩以上等等情况,皆应当被视为存在足够的犯罪情节,从而启动刑事案件立案程序进行追究其法律责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立案标准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一万以上的,警方应当立案处理。

侵犯财产的数额是认定侵犯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除根据侵犯财产数额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6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6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2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1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1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5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0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7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0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0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1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3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7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1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8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6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连云港177****962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35****950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8****172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如何处理
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恢复原状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以下是关于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如何处理的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怎样处理
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需要处罚款,并且恢复原状。此外,非法占有集体土地还涉嫌刑事犯罪,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若是对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怎样处理的问题不知道如何处理,可以看本文的回答。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村民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怎样起诉?
村民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可以通过向当地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方式来进行起诉的,因为发生了拆迁或者是发生的征收土地等相关的纠纷,都是可以起诉解决的。村民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怎样起诉,这个问题是可以参考本文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最近朋友向我求助了一个问题,我也不是很了解这方面的情况,想咨询下侵占集体土地使用权怎么处罚呢?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八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条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第八十一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第八十二条
不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八十四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6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个人侵占集体土地,能诉讼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个人侵占集体土地,能诉讼吗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侵占集体土地,可以诉讼吗?
集体土地都是要政府审批的,不是这么容易就侵占的,可以向。
一、什么是集体土地使用权?
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所取得的对除国有土地之外的集体土地的开发、利用的权利。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1、农用土地使用权
农用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
2、宅基地土地使用权
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
宅基地的使用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一户一宅”制和面积限额制,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3、建筑用地使用权
是指依法取得的利用土地营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建设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以有偿使用或划拨方式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拥有。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什么特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是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因此也就无法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合法手续。
四、集体土地使用权何时能转让?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一般情况下,转让的土地必须用于农业建设而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
2、只有在法定的特殊条件下,转让的土地才可以用于非农业建设。即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况下,才能将该土地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五、集体土地使用权何时会被收回?
集体土地中农村宅基地的权属包含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权一般归集体所有,使用权归家庭成员共有,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所有权属家庭成员共有。
如果家庭成员的户籍全部迁出集体经济组织到城镇,转为了非农业户口的,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家庭成员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但是收回时应对原宅基地上的附着物进行适当的补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村民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怎么处理?
一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就会要求责令退还,并按规定给予罚款,同时还要恢复原状;如果情节比较严重者还会给予刑事处罚。遇到村民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怎么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集体土地能占用国有土地吗
各地市、县级政府有权依法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明确补偿费用标准和金额。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的确认需基于当地统计年报和物价部门认可。若补偿费用无法保证农民原生活水平,可提高补助费。市、县级政府应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设施设备损失、搬家和临时安置等补偿。装潢价值补偿需双方协商或参考评估机构结果。政府可制定奖励措施和补助政策。对个人住宅征收且符合住房保障要求的,应优先给予住房保障福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个人侵占集体土地,可以诉讼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侵占集体土地,可以诉讼吗?
集体土地都是要政府审批的,不是这么容易就侵占的,可以向。
一、什么是集体土地使用权?
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所取得的对除国有土地之外的集体土地的开发、利用的权利。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1、农用土地使用权
农用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
2、宅基地土地使用权
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
宅基地的使用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一户一宅”制和面积限额制,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3、建筑用地使用权
是指依法取得的利用土地营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建设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以有偿使用或划拨方式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拥有。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什么特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是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因此也就无法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合法手续。
四、集体土地使用权何时能转让?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一般情况下,转让的土地必须用于农业建设而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
2、只有在法定的特殊条件下,转让的土地才可以用于非农业建设。即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况下,才能将该土地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五、集体土地使用权何时会被收回?
集体土地中农村宅基地的权属包含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权一般归集体所有,使用权归家庭成员共有,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所有权属家庭成员共有。
如果家庭成员的户籍全部迁出集体经济组织到城镇,转为了非农业户口的,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家庭成员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但是收回时应对原宅基地上的附着物进行适当的补偿。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36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个人侵占集体土地,可以起诉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侵占集体土地,可以诉讼吗?
集体土地都是要政府审批的,不是这么容易就侵占的,可以向。
一、什么是集体土地使用权?
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所取得的对除国有土地之外的集体土地的开发、利用的权利。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1、农用土地使用权
农用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
2、宅基地土地使用权
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
宅基地的使用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一户一宅”制和面积限额制,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3、建筑用地使用权
是指依法取得的利用土地营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建设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以有偿使用或划拨方式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拥有。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什么特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是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因此也就无法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合法手续。
四、集体土地使用权何时能转让?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一般情况下,转让的土地必须用于农业建设而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
2、只有在法定的特殊条件下,转让的土地才可以用于非农业建设。即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况下,才能将该土地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五、集体土地使用权何时会被收回?
集体土地中农村宅基地的权属包含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权一般归集体所有,使用权归家庭成员共有,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所有权属家庭成员共有。
如果家庭成员的户籍全部迁出集体经济组织到城镇,转为了非农业户口的,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家庭成员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但是收回时应对原宅基地上的附着物进行适当的补偿。
侵占集体土地罪律师费怎么收
[律师回复] (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上浮不限。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l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3、涉外案件:涉外(含涉港、澳、台)案件的收费标准,原则上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如果涉及到多语种法律服务的,可以按上述标准的2至4倍收费。
上述收费标准是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首次代理的案件,再次代理的,可以给予适当优惠。
4、代理仲裁案件,按照代理民事诉讼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收费标准
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
代理民商、行政申诉案件可参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费,上浮不超过150%。
【代理执行案件】
1、单独承办执行的案件,根据执行标的额,按一审标准收费;
2、曾承办一审或二审的案件,原则上根据执行标的额,按一审收费标准的50%-80%收费。执行难度很大,执行程序复杂的重大执行案件,按一审标准收费。
(三)法律咨询及代书收费标准
1、每小时不低于3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代书法律事务文书;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500元-1,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按所涉财产标的额的0.5%-1%收费,但最低不得低于500元。
侵占集体土地罪律师费如何收
[律师回复] (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上浮不限。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l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3、涉外案件:涉外(含涉港、澳、台)案件的收费标准,原则上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如果涉及到多语种法律服务的,可以按上述标准的2至4倍收费。
上述收费标准是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首次代理的案件,再次代理的,可以给予适当优惠。
4、代理仲裁案件,按照代理民事诉讼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收费标准
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
代理民商、行政申诉案件可参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费,上浮不超过150%。
【代理执行案件】
1、单独承办执行的案件,根据执行标的额,按一审标准收费;
2、曾承办一审或二审的案件,原则上根据执行标的额,按一审收费标准的50%-80%收费。执行难度很大,执行程序复杂的重大执行案件,按一审标准收费。
(三)法律咨询及代书收费标准
1、每小时不低于3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代书法律事务文书;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500元-1,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按所涉财产标的额的0.5%-1%收费,但最低不得低于500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