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员工怀孕期间合同到期是多久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当劳动合同运行期限届满之际,若遇到如下第四十二条中所列举的特定情况之一,则该劳动合同应予以顺延,直到相关情形消除之后方可终止。
然而,鉴于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之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之劳动合同终止事项,需按照我国现行的与工伤保险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对此,值得关注的是,第四十二条明确指出,在以下五种具体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离岗之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是在被怀疑患有职业病的情况下正在接受诊断或观察阶段的;二是在本单位中直接遭受职业病损害,或在劳动过程中因工受伤并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是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因病或非因工而受伤的;四是在孕期、产期及哺乳阶段的女职工;五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达十五年,同时又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不足五年的;六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单位财物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的,公司可以责令该员工返还侵吞的财产;
如果侵吞的财产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公司可以报警处理,对于构成犯罪的员工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如果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员工怀孕期间合同到期是多久”,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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