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能力鉴定怎么做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依照以下严谨的程序组织实施鉴定工作:
首先,劳动能力鉴定须由用人单位、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向所在地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
其次,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策以及与职工工伤医疗相关的详细资料;
最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劳动能力鉴定存在的争议及解决处理是什么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之后可能出现的争议以及对应的解决方案如下所示:
首先,若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持有异议者,可在收到此鉴定结论的日起15个自然日内向所在地区的省级、自治区级或者直辖市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再次鉴定的请求;
其次,倘若劳动能力鉴定后损伤程度出现新的改变现象,亦可以向相关机构递交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能力鉴定怎么做”,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