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不还起诉对方没钱还怎么办
本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当事方必须无条件遵守且具有强制性法律约束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和裁定。若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上述法律命令拒绝履行或故意拖延,那么另一方有权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而法官也拥有权力将该案件移交至执行人员进行处理。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达成共识并履行裁决结果,其中一方可向有司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相关法院应在接到申请后及时予以受理并执行。此外,若某方当事人没有按照公证机关所出具的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件中所约定的内容进行执行,另一方同样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该法院负责执行。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向人民法院寻求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借款不还起诉对方没钱还怎么办
因个人拖欠借款而遭受诉讼时,经过调解程序,借款人可以有权请求暂缓支付利息费用,仅需依序偿还相应本金即可。
在这里,借贷关系分别归属为民事法律范畴内的契约关系,因此产生的纠纷亦属于民事性质的常规纠纷案件。
若债务人现阶段因经济能力不足,未能及时还款给债权人,则债权人有条件与债务人进行友好磋商,经过债权人同意,制定分期付款偿还计划,反之,若依据已有的司法裁决仍然未按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即有权利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动议,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借款不还起诉对方没钱还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