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被执行另一方会被执行吗
如遇无可执行的财产状况,若其中配偶的财产系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此部分财产亦将面临被强制执行。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夫妻在婚姻生活中的各项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范围之内。对于这些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来说,它们在整个夫妻彼此相依存的时期内都是一种全方位、不分份额的共有模式,这种共有形态乃是体现了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整体性,而并非仅仅局限于个别财产或者某一特定部分的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某项财产是否登记在夫妻某一方的名下,都不会改变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本质特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夫妻共有财产也属于上述规定的情形之一,对夫妻一方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配偶名下的共有财产。在执行实践中,可作为法院对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夫妻共有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的依据之一,法院可以根据实体法的规定直接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
对于遭受配偶入狱之苦的家庭来说,通常是通过提起诉讼来结束婚姻关系,然而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并且对财产分配等方面能达成共识的话,办理相关协议离婚也是可行之路。
一般而言,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会竭诚配合未受监禁一方前往监狱探望正在服刑的配偶,并且会确保在双方当事人均在场的环境下,协助他们完成离婚流程的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一方被执行另一方会被执行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