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确权后老人不在了谁来继承

最新修订 | 2024-06-1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宅基地确权后,祖辈离世,遗产继承需遵循法规。子女户口迁出即失去宅基地权益,父母过世后,宅基地须归还村集体。但宅基地上房屋可依法继承,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原为农村户口的子女转为城镇户口后,宅基地使用权亦应归还集体经济组织。房屋可继续使用或处置,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宅基地确权后老人不在了谁来继承

一、宅基地确权后老人不在了谁来继承

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宅基地仅可供本村村民享有。若子女户口已迁出,便不再拥有本村宅基地的权益。当子女户口迁出之际,倘农村父母不幸离世,父母生前拥有的宅基地则须由村集体予以收回。但需注意的是,若宅基地之上已有房屋存在,子女仍可依法继承,无论其户口是否仍保留于本村之内。在此期间,房屋所占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可延续至房屋自然消亡为止。对于原本为农村居民,子女因就业等原因转变为城镇人口的情况,在农村父母离世之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归还给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若房屋尚存,则该房屋作为个人私有财产,宅基地使用权允许由房屋继承人继续行使。若继承人有意处置房产,可选择将房屋作价转让予土地所有人,或者出售给具有正式户口、急需用地建房或尚未达到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当地居民,同时前往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

此外,继承人亦可依法将房屋租赁,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二、宅基地确权有争议怎么解决

关于宅基地的确权争端问题,我们提供如下解决建议:

1.协商方式:

当公民之间涉及到宅基地的纠纷时,首要采取的解决办法应为双方协商,以达到互惠共赢的局面;

2.行政手段:

在公民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法人组织之间所产生的宅基地争论,可申请各下辖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职能更高级别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协调和处理;

3.法律途径:

倘若当事人对相关人民政府的处理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的30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此举意味着,公民因使用土地而引发的权益纷争,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法规规定,先行经过相应行政机构的裁决。

在此情况下,如对裁决决定仍感不满,方可寻求人民法院的介入。

反之,未经以上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将不会被受理和审理。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宅基地确权后老人不在了谁来继承”,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5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宅基地确权后老人不在了谁来继承
一键咨询
  • 142****00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2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5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4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0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1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2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1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6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7****37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1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7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5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7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8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淮安152****417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4****982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77****702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宅基地确权后老人不在了谁来继承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宅基地仅限于本村村民享有权益,子女若已从该村户籍迁出,即失去了对本村宅基地的享有权。当农村的父母不幸离世,包括但不限于他们拥有的宅基地在内的所有遗产都应被村委会收回。然而,如果宅基地产权证书上注明宅基地之上有附着物(例如房屋),那么无论子女的户籍是否仍在本村,他们都可依法继承该房屋。在房屋的有效使用期内,宅基地的使用权可延续至房屋自然消亡为止。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想向大家请教一个问题,请问大家,宅基地确权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哪位专家知道啊,谢谢
[律师回复] 宅基地是国家为保障村民基本生活,给予村民的基础生活资料,户口在农村的村民可以免费用来建造房屋居住。但是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因此农村的宅基地不可以被子女继承。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慌了,大家先别着急,虽然说宅基地不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上面的建筑属于村民的私有财产以继承。我国有关规定表明地随房走,农村子女继承了父母的房屋,也可以继续使用此宅基地。
农村子女继承房屋后使用宅基地,有几种情况可以长久使用,有的只能短期使用。若是子女的户口与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那么可以长久使用宅基地;父母与子女已经分户,但是子女尚未拥有宅基地的情况也可以长久使用。
如果子女的户口已经迁出了村集体,或者前些年为了进城上学、工作等进行了农转非,这种情况下,子女只能短期使用宅基地。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继承房屋后,不可以对房屋进行修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如果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若想长期使用宅基地,需要将户口迁回农村,然后向村委提出使用宅基地申请,经过乡(镇)政府审批后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55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继承农村宅基地怎么确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继承农村宅基地怎么确权?问题解答如下,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的宅基地,不确定使用权。已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报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土地登记,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2)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合计面积的,超面积处理。
(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5)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6)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15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继承农村宅基地要如何确权?
[律师回复] 对于继承农村宅基地要如何确权?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的宅基地,不确定使用权。已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报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土地登记,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2)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合计面积的,超面积处理。
(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5)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6)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15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继承农村宅基地该怎么确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的宅基地,不确定使用权。已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报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土地登记,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2)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合计面积的,超面积处理。
(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5)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6)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15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老屋拆了宅基地归谁
现在很多农民会把之前的老房子进行拆除,然后进行重新翻建新房,这一类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组织所有,而继续由农民朋友使用,不过农民朋友在拆除老房子进行翻建之前一定要先去政府提出申请并获得房屋建设审批手续,才可进行重新翻建房屋,如果没有相关手续就私自进行翻建的,会被村集体组织收回。
10w+浏览
征地拆迁
继承农村宅基地该怎么确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的宅基地,不确定使用权。已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报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土地登记,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2)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合计面积的,超面积处理。
(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5)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6)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15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55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继承农村宅基地该怎么确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的宅基地,不确定使用权。已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报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土地登记,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2)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合计面积的,超面积处理。
(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5)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6)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15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我有一亲戚老人,在农村,有几块宅基地,她老人家有几个孩子,宅基地确权继承最新内容是如何写的?
[律师回复] 宅基地确权之后,宅基地确权继承最新情况表明,出现这几种情况将不可再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宅基地确权之后,出现这几种情况将不可再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目前,土地确权的工作已经步入收尾阶段,一部分地区的农民也已经提前一步拿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及农房产权证书,相信在2017年底将会全面完成土地确权这一宏伟目标。众所周知,土地确权的目的是为了三权分置,明确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及使用权,进一步的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据此,有专业人士预计在土地确权的工作开展完成以后,农民土地的价值将会大幅度的攀升。
据了解,现如今大部分的农村地区实行的是“地随房走”的政策,即子女在继承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之后,其宅基地的使用权一同随房屋转受给继承人。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是可以依照“地随房走”的原则进行处理,子女也并不是想当然的就可以继承父母遗留的房屋。因为,一旦出现下列这些情况之一者,将不可再继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
1、子女户口已迁出,不属于集体成员者将无法继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
一般情况下,房屋已经完成确权,而其子女由于在城市生活,已经把户口迁出,将导致子女不能继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过,依照我国现行的继承法,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2、子女未和父母一同生活且子女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申请条件,这种情况下,也不可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目前,宅基地资源紧缺,很多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农户还没有享有宅基地,所以,为了保护集体其他成员的利益不受侵害,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子女不可继承其父母的宅基地。
3、宅基地长期闲置或房屋长久失修,其子女不可继承。
依照2017年最新的宅基地政策,闲置两年及以上的宅基地将会被集体收回,所以,将要被集体收回的宅基地,其子女是没有办法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的。
4、超出宅基地标准使用面积的部分不可继承。
依据《土地管理办法》,我国农村的宅基地遵循的是一户一宅的原则,且对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是有严格要求的。由于历史原因,很多农村家庭的宅基地都是超标使用的,而在此次开展的土地确权工作中,超标的部分将不予确权,所以,超标部分也将不可继承。
5、违规使用的宅基地,将会被强制收回,不可继承。
目前,很多宅基地也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而在土地确权之后,违规使用的宅基地将会被集体强制收回,所以,宅基地继承便无从谈起。
总之,在上述这些情况下,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可继承的,现实生活中遇到此类问题的农民朋友一定要注意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5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归谁?
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按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10w+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老房子拆了宅基地归谁
现在很多农民会把之前的老房子进行拆除,然后进行重新翻建新房,这一类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组织所有,而继续由农民朋友使用,不过农民朋友在拆除老房子进行翻建之前一定要先去政府提出申请并获得房屋建设审批手续,才可进行重新翻建房屋,如果没有相关手续就私自进行翻建的,会被村集体组织收回。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我明年就要结婚了,我爸在村里有一块宅基地,请问出嫁女宅基地能否继承,可以继承吗,麻烦专业人士解答一下
[律师回复]
1、两村合并、村组分开对土地确权会不会有影响?
不管村怎么分,你家被分到哪个村,大家现有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的确权程序不会发生任何改变,大家在现在所在的村正常确权即可
2、承包地处于流转状态,会不会影响确权登记?
情况一:土地流转后,土地承包户与现土地经营户对需要确权的承包地没有纠纷异议,承包户可要求正常测量确权
情况二:土地确权期间,承包户与经营户对承包地存在异议,直至纠纷得到解决,才能进行下一步确权工作
需要说明的是农村土地流转后,土地确权证的户主应还是原承包户,不会变更,所以承包户切勿被忽悠
3、承包地实测过程中存在“测多测少”的误差,会不会对农民有影响?
在测量的过程中如果测量的实际面积比以前登记面积要多,维持原承包面积不发生变化
如果测量的实际面积比以前登记面积要少,按现在实际测量面积进行登记确权,并把原承包合同复印件附加到新的《农村承包地确权证》后
4、有些农村地区响应退耕还林政策,退耕还林后的承包地还能不能进行确权?
关于这个问题,近几年其实还比较普遍,这涉及到农村实际的土地性质问题。如果退耕还林后,当地的土地性质也随之进行了改变,按照正常的程序应该给农民颁发林权证。也就是说这部分土地不再属于承包地范围,因此无法进行土地确权
5、户口已经迁出农村,相关承包地可不可以进行确权?
如果户口迁至其他农村地区(比如出嫁女),但在它村没有获取相应的承包地,可以对现有的承包地进行正常确权;但是如果户口迁出并在户口迁出地有承包地,则将原承包地收回,无法进行确权
如果户口迁至城镇地区转为非农户口,承包地将直接被村集体收回,无法进行确权;如果迁入城镇,但无固定的收入经济来源,仍保留原有承包地,并可以进行正常确权
6、承包地户主已去世,如何进行确权?
承包地户主去世,承包地的户主所在户籍下的子女享有第一直接继承权,直接进行过户登记确权即可;如果承包地户籍下无人,承包地将直接由村集体收回
7、附属地可不可以进行确权?
有些农村地区已经完成了土地确权,但是村里有部分土地因为处于流转状态无法进行土地确权,在土地流转合同到期后是否可以重新再次获分相关土地?
需要说明的是有些村集体会把这流转到期的承包地分给农民种。但是只是在《农村土地承包权证》的附属栏进行填写补充,这种情况农民拥有土地的耕种权,但是如果村集体要收回随时可以收回,因为承包权还是属于村集体,按照集体机动地进行管理
8、二轮承包地如果弃耕,可不可以进行登记确权?
如果没有书面申请放弃也没有人继续耕种该承包地,不予确权,土地由村集体收回作为待定土地处理;
如果提出书面申请,土地由村集体留为机动地使用;
如果让其他人进行土地耕种,只能将承包地进行原承包方确权;如果原承包方户口迁至城镇,则土地被村集体收回作为机动地。
9、外出打工无法回乡进行确权怎么办?
可以委托他人帮忙确权;如果没有委托人,同时村委会也无法与承包地户主取得联系,该承包地将暂由村集体作为机动地管理。
10、承包期的权属问题存在纠纷矛盾,经村委会调节无果将暂不进行承包地确权,直至双方无争议后方可确权。
1
1、承包地被国家征用、占用的部分将无法进行确权;如果只占用部分,可对未占用部分进行确权。
1
2、“四荒”土地如何进行确权?
通过“拍卖、招标、协商”等途径获得的农村承包地,只签订相关承包地合同,在合同生效30个工作日后,承包方上交相关承包土地的证明材料至乡镇政府;再经过层层上报,下达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
3、农村耕地承包户的家庭出现分户的情况,如何进行承包地确权?
按照分户以后原户籍下人口人均所有的承包地进行分户登记即可。
1
4、登记证上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到期时间
由于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延30年,因此所以承包地确权证的统一土地承包期到期时间为2058年9月30日。
1
5、自行开垦耕、自留地、园地暂时不可以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5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归谁
个人对宅基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并不是老人的遗产,并不能依法发生继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村里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可以确权吗?
[律师回复] 赠与方(下称甲方):受让方(下称乙方):甲、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宅基地赠与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赠与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为宅基地(以下简称“该宅基地”)的所有者。“该宅基地”使用证号为“”。“该宅基地”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该宅基地上无任何房屋以及其他建筑物。
二、赠与情况甲方将该宅基地全部所有权赠与给。乙方同意按照上述分配比例接受甲方的赠与,并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三、宅基地及其地上所建房屋的交付。甲方应该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天内将“该宅基地”及其地上附着物按现状按照乙方要求交付给乙方各人所有。
四、甲、乙方应互相配合,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和另一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因年龄问题乙方可不办理房屋产权和另一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赠与给乙方的宅基地四至明确,界线清楚,没有任何争议、不存在抵押、质押等限制使用权的情形,具有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宅基地。
六、签订本赠与协议后,该赠与行为是不可撤消的赠与。
七、本协议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赠与方:年月日受让方:年月日证明人:村民委员会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55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朋友家是农村的,所以想了解一下,请问大家,2017宅基地继承是怎样的,谁知道了,非常感谢
[律师回复]
1、农村宅基地怎么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如果此后发生征占或纠纷,你可以为权利人。
2、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变更到你的名下。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就是只能是该村村民。 《物权法》第153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农村村民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应通过申请并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去的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第
一,必须具备村民资格。申请人必须是无宅基地、家庭人口众多确需分户居住的,因国家或乡(镇)建设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在农村落户需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情况的的村民。 第
二,申请人提出申请。村民首先向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将申请提交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如果占用农用土地作为宅基地,则需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农用土地转用批准手续。 你看第一条规定。
3、如果你的孩子户口落不到你爸妈名下成为该村村民,那么以后如果这个农村住宅损毁灭失了,你在这个村就没什么土地房屋上的权利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宅基地确权后老人不在了谁来继承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