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劳动合同没有给员工怎么办
当公司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时,却未能及时将其交付至员工手中时,作为受雇方,员工有权依法向公司提出索求劳动合同的请求,或者直接向相关的劳动行政管理机构进行举报和投诉,通过法定程序来促使并监督公司完成补交手续。
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有义务在正式聘用员工后,将相应的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持有,这既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对于那些不履行这一义务、未按照法律要求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如果由于用人单位的这种违法行为而给劳动者带来了实际损失或伤害,那么用人单位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没有写工资多少是否是合法的
在涉及到劳动关系的共识中,若劳动合同未载明薪酬待遇项目,那么即视为该劳动合同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因而被视为非法无效;
而在劳动法领域的相关章程以及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必须包含劳动报酬这一必备要素。
因此,一部完整的劳动合同应涵盖以下各类条款:
(一)由雇主提供公司的全称、其注册地及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的信息材料;
(二)对劳动者个人进行详细的身份记录,包括其户籍地、居住地址及身份证或其它正式且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编号等;
(三)合同约定的劳动期限;
(四)劳动职责及其所在具体工作岗位的地理位置;
(五)劳动者工作的实际工时安排与相应的休假规定;
(六)关于劳动报酬的详细条款,需明确规定支付的频率、方式、数额等关键信息;
(七)涉及社会保险方面的政策与执行标准;
(八)关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的要求与职业安全防护措施的具体规范;
(九)基于法律法规的要求,需要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重要事宜。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没有给员工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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