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暂住证有什么用途
暂住证乃是持有者在其所居留之地区的合法居住证明文件。每位居民仅能拥有一本暂住证,其主要功能与用途具体包括:
1、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为子女提供就近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机会;
2、有资格申请参与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职业资格考试、登记工作;
3、有权利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及非学历教育的学习、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国家职业资格的鉴定过程;
4、能够免费享受到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以及卫生防疫服务;
5、具备参与市劳动模范、文明市民等荣誉称号评选的资格;
6、有权向有关部门申报科技成果并获得相应的认定、奖励及资助;
7、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可以凭借该证件自由进出特区,无需再次办理边防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二、办理暂住证的租赁合同可以自己做吗
在办理暂住证时,租赁合同虽可自行制作,但仍需其他必备资料的配合协同工作。
除此之外,您还需要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供审核使用。
请注意,申请人及其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的提供者,应对其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完全责任。
对于填写申请材料不完整或存在缺失的情况,公安部门有权要求相关人员一次性补全所需材料。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办理暂住证有什么用途”,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