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房贷可以转到一人名下吗
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有可能需要将房产贷款的偿还责任转让至其中一位当事人名下。具体而言,离婚后涉及的按揭住房变更事项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类状况:
1、将原夫妻二人共同所有的按揭住房所有权归属于其中一位前任配偶;
2、将两位前任配偶中的某一人士所持有的按揭住房所有权转让给对方;
3、将原夫妻二人共同所有的按揭住房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要交税吗办理流程是什么
首要的是需牢记,夫妻共有的房产,其所有权性质系为共同所有。
当双方因婚姻关系终止导致财产分割时,原属于双方共同持有的房产产权归属于某一方,此行为被认为是房产所有权的变更,并非现行有效的契税政策所规定涉及需要征纳税款的不动产产权转移事项。
因此,根据最新法规规定,对于离婚之后原属于共同所有的房产产权归属于某一方的情况,我们并不向其征收契税。
关于离婚后的房产转让,最先需要完成的步骤便是离婚房产析产。
离婚房产析产,亦即以离婚为背景的房产所有权分割,正是免税证明的凭据。
若这种房产处分并非源于离婚程序,那么在进行房产转让时,便需要交纳相应的契税。
在完成了离婚房产析产后,便可前往房产管理机构进行相关过户手续的办理。
详细的过户流程如下所示:
(1)若是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则须签署婚姻破裂调解协议并送至公证机关进行析产公证,如果存在经法律确认的离婚法院判决书,此时则无须再进行公证;
(2)紧接着,前往产权交易所进行房产所有权变更记载;
(3)然后,向房地产管理局提出免于征收入户税申请;
(4)接下来,要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按照要求支付登记费用;
(5)最后,待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并顺利取得新的房产证书后,整个离婚房产过户工作即可宣告结束。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离婚房贷可以转到一人名下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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